2009年6月1日15時,衛生部、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 切實保障食品安全”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一隻鳥]聽説患有病毒性肝炎就再也不能從事食品生産工作,是這樣的嗎?具體有哪些情況不能從事食品生産工作?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 蘇志]食品是特殊的産品,如果從業人員帶有傳染性疾病,特別是由於他的疾病會污染到直接入口食品,這樣的工作崗位,患有法律規定的疾病的病人是不能從事的。説到病毒性肝炎,還要看具體情況。病毒性肝炎裏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的患者,是不能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産經營活動。
在我們國家是乙型肝炎比較多,但是乙型肝炎是通過血液傳播、性傳播和母嬰傳播,不是消化道傳染病,一般來説也不會通過飲食傳播,所以對於病毒性肝炎,在具體體檢時要分清楚。比如乙型肝炎的病毒攜帶者,我們認為它不影響從事食品生産經營。其實乙肝在中國攜帶者很多,十分之一,你説把十分之一的人都排除在從事食品生産經營之外不恰當,涉及到他們就業的權利和作為公民的權利。所以從衛生部角度來説,我們不主張這樣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健康體檢方面,我們還要和有關部門一塊作出具體的規定。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食品藥品稽查專員 鐘秀明]法律規定禁止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的人員,主要是針對直接入口的食品這塊。
[蘇志]《食品安全法》規定不能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你在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如果你不做這個崗位,還有很多崗位,只要你的工作不直接接觸食品就不會造成食品的污染,就不可能通過食用造成疾病傳播。
有的老百姓由於缺乏衛生知識,帶有一些傳統上的偏見,對乙肝攜帶者這部分群體另眼看待,我們覺得應該尊重科學,正確認識乙肝。第二,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益,如就業權益、工作權益,希望中國的廣大老百姓要改變觀念。當然乙肝病毒攜帶者自己也應該有這個意識,要注意避免可能造成傳播,影響其他人的健康,比如説乙肝攜帶者就不適合做獻血者。像這樣的情況,作為乙肝攜帶者來説應該注意。
相關鏈結:
責編:徐文華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