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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百年配方不合現有規定?

 

CCTV.com  2009年05月13日 14:5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配方中的夏枯草未列入國家“既是食品又是藥品名單”,引發系列紛爭。專家呼籲該名單需擴大更新

  黃海雲、陸志霖

  本報訊 記者黃海雲、陸志霖報道:廣東涼茶飲料第一品牌王老吉的配方再度引發紛爭。11日,衛生部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衛生部公佈的允許食用中藥材名單之列。對此,廣東省食品協會負責人張俊修昨天回應,王老吉不存在添加物違規問題,更不需要更改配方。

  夏枯草再次引發紛爭

  今年4月份,杭州人葉徵潮在博客上公佈了一份針對王老吉的起訴書。他稱,自己由於長期熬夜加班,看到“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廣告後經常喝王老吉。後來因胃痛前往醫院檢查,被診斷為胃潰瘍。據葉稱,醫生分析認為,患上胃潰瘍與其經常喝“王老吉”這種飲料有一定關係。他質疑,王老吉在包裝上未標明任何不適宜人群,其配方中的夏枯草也不是我國《食品衛生法》允許加入食品中的藥物。

  事實上,早在2005年3月份,紅罐王老吉已經因配方中含有夏枯草而被職業打假人劉殿林以“擅自添加中藥涉嫌違法”告上法庭。當時法院認為,原告在庭審中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夏枯草”有毒副作用,也未能證明飲用“王老吉”涼茶構成人身損害的侵權事實,因此駁回起訴。

  外界矛頭為何屢屢指向王老吉?記者了解到,原因是其中所含的夏枯草既不是我國《食品衛生法》允許加入食品中的藥物,也未被列入衛生部公佈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之中。

  非物質文化遺産只解決“生存權”

  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不能做療效宣傳,而對於涼茶這種特殊食品而言,功效卻是最大賣點。為解決涼茶夾在食品和藥品中間的尷尬身份,廣東涼茶2006年初開始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並於同年5月正式獲批,王老吉的配方及術語也被列入其中。

  既然拿下了非物質文化遺産這道“護身符”,為何王老吉還是躲不過被告的命運?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業內人士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産只是解決了涼茶的“生存權”,但這畢竟只是從文化的角度出發,是否能完全保障産品的食用安全性,仍值得考慮。

  對此,省食協負責人張俊修昨天表示,王老吉涼茶的配方已經使用了上百年,時間已經證明它是安全有效的,在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時候也曾經過毒理試驗,僅一例病例就説明飲用王老吉造成胃潰瘍既無價值也無意義。他還指出,2005年4月25日,衛生部(衛監督發2005)169號文,對《關於普通食品添加夏枯草有關問題的請示》作出批復,同意將王老吉涼茶在衛生部備案。“這個備案的法律效力就等同於衛生部公佈的87種允許食用的藥材目錄”。但當記者提出要看該文件時,他卻以文件不能公開為由拒絕。

  藥食同源名單是否該不斷增補?

  張俊修還向記者出示了一本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和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院編著的《食物成分表》,指出夏枯草是1991年國家公佈的食物成分表中的野菜食物。但為何夏枯草一直未被列入藥食同源的名單中?

  記者了解到,87種“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是衛生部于2002年在《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所公佈的,一直沿用至今。對此,有專家提出,該份名單並不能完全涵蓋所有的藥食同源的有益中藥,因此也需要不斷更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傳統飲食文化和現有法律之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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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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