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呼籲對人販用重刑
要求“買者與賣者同罪”
建議設立“買賣人口罪”
本報訊(記者林霞虹)公安部4月29日發出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十名重大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在逃人員。本報昨日刊登這條消息後,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
有律師則認為,要減少販賣人口,除了嚴懲人販,更要加大懲處“買方”,可設立“買賣人口罪”。
本報昨日A26版刊發的《A級通緝令懸50萬捉10人販》被數十家網站轉載,網友熱烈評論,僅網易就有近4000條評論。一邊倒地認為,要對人販用“重典”。
要求嚴懲人販子的呼聲由來已久,今年3月10日,網友“愛地乃司”在天涯論壇上發過一個帖子“為了寶寶,共同呼籲——立法杜絕兒童拐賣、乞討,嚴懲人販!”這個帖子激起了網友的熱烈討論,截至昨天,跟帖多達34頁。
山東淄博的一名網友提出應“買者與賣者同罪”。一名來自江蘇鎮江的網易網友也“強烈要求嚴懲人販子和買孩子的人”。
廣州市律師協會秘書長陳舒非常贊同網友的看法。她説,中國一直以來對販賣人口都採取從嚴的打擊,但是卻仍然有許多婦女兒童被販賣。她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對“買方”的打擊力度太小。
陳舒説,沒有市場就不會出現拐賣人口的現象。她認為,可以設立“買賣人口罪”。
除了對“買方”的打擊,陳舒還指出,要特別追究買入地相關部門的責任。她説,現實中,往往是被拐人口的政府部門很著急,而買入地的相關部門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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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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