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楊維漢)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顯示,受諸多因素制約,農村基層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設施條件簡陋等問題比較突出。
“比如,全國平均每名縣級新農合經辦人員要負責3萬名左右農民的參合經辦工作,許多鄉鎮沒有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負責多項社會保障工作的民政崗位僅配備1名助理員,有的還是兼職。”李學舉説,由於管理水平較低,制度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在資格審核、資金髮放等方面存在不夠規範、隨意性較大的問題。
報告指出,我國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加強基層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建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村委會、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志願者隊伍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改善基層工作條件,加強低保、社會保險、新農合等信息系統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功能。嚴格規範申請、核查、審批、公示和備案等各個環節,完善公開透明機制,確保農村社會保障政策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
報告還顯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還面臨發展不夠平衡。五保供養制度歷史悠久、相對規範,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等制度建立不久,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和農民工社會保險等制度建設正在逐步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處於試點起步階段。區域統籌不夠,東、中、西部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差距較大。城鄉發展不協調,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明顯滯後,農村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嚴重匱乏。
此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還面臨制度建設滯後、法制化水平不高、政策配套和信息共享不夠、事權劃分及其財政支出責任不明確等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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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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