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網站發佈《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規定明確,評卷中,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以上的,需要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查處。
雷同超過1/5須上報
根據規定,評卷中發現一考場一科雷同卷超過五分之一以上或其他異常情況,應迅速報告省級考試機構查處,並及時將查處結果報告教育部考試中心。
承擔評卷任務的高等學校設評卷點,評卷人員以高校教師為主,有中學教師或教研員參加,其隊伍應相對穩定。作文等非選擇題評卷人員,應聘請責任心強、水平高的教師擔任。
評卷人員在工作時間不能會客也不能打電話;不得私自進入答卷保管室和登分處;不準查詢考生分數;不準將手機、尋呼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評卷場所。此外,各學科每天的復查量不得少於當天評卷數的20%。考生答卷保存期為考試成績公佈後半年。
列為絕密級事項管理
規定明確,高等學校本專科招生,除經教育部批准外,實行全國統考(包含“分省命題”的統一考試)。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據悉,此前,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已將試卷列入國家絕密管理。
專職的考試工作人員方面,規定要求,如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的全國統考,應回避接觸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與答卷(含答題卡,下同);兼職人員,如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的全國統考,不得參加當年的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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