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習近平主席在杭州G20工商峰會開幕式講話中談到共同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時,指出“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在此前的2014年10月,習主席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曾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
“大智治制”或“大智立法”是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説法。因為制度是決定國家發展和全球治理的根源性因素,抓住制度猶如抓住了解決問題的“牛鼻子”。確實,小智慧是解決事的問題,中智慧是解決人的問題,大智慧是解決制度的問題。基本的邏輯是:制引導人,人決定事。具體説來,發展(事)要靠一個個主體,如企業、居民、政府等,最終是要靠一個個人(人),每個人(工人、農民、商人、學者、官員等)是否願意幹活、創業、創新,是否有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一定源自制度(制)。只有通過制度變革,保障了每個人的産權、自由選擇權、平等交易權,發展動力就形成了,發展也就水到渠成。
過去三十多年的高速發展靠的就是“大智治制”。1978年以來,中國取得了年均增長9.7%左右的持續高速增長,原因很多,但其核心原因就一個:改革開放促進了經濟高速增長。改革也好,開放也罷,關鍵是制度變革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優化配置了資源,提高了經濟效率,帶來了經濟增長。開放一方面擴大了市場範圍,從更大範圍內整合了資源,另一方面促進了國內改革。因此,過去三十多年快速發展的基本經驗就是運用了“治制”的大智慧。
解決當前面臨的問題必須依靠“大智治制”。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我國也積累了很多問題,如:産業結構不合理(産能過剩等)、區域發展不平衡、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創新動力不足、貧富差距較大、過於依賴投資拉動、債務負擔重、資産泡沫較嚴重、經濟效率下降、腐敗較嚴重、道德滑坡等。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都是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完善。過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側重於經濟改革,政治改革和社會改革嚴重滯後,造成了轉型過程中的制度結構不合理。正因如此,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推進全面改革,即全面推進制度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國夢要靠“大智治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十三五”必須完成的任務,實現中國夢是中國未來的美好願景。中國經濟正在步入新常態,經濟增速由高速轉向中高速,經濟結構面臨大調整,經濟動能也需要轉換,同時面臨“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戰。未來發展的國際環境存在新的不確定性。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如何實現向新常態的平穩過渡,只能靠制度變革培育發展的新動力。因此,習主席在峰會上指出:“在新的起點上,我們將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開拓更好發展前景。”
共同完善全球經濟治理要靠“大智治制”。習主席在峰會上提出:“中方希望同各方一道,推動杭州峰會開出一劑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的藥方,推動世界經濟走上強勁、可持續、平衡、包容增長之路”;建設創新型、開放型、聯動型、包容型世界經濟;確保各國在國際經濟合作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作為高速成長中的發展中大國,中國正在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如何使世界各國成為“命運共同體”,關鍵在於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