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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大事記

新聞頻道 來源:人民日報 2016年07月01日 07:30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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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①: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四川省華鎣市國稅局的“挎包稅官”在宏雲水泥廠與群眾面對面反饋收集到的有關“四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圖②: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河北省秦皇島海港區東華里社區黨支部為轄區黨員製作流動學習小書包。

  圖③: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江西省上饒縣四十八都鎮高門村的村民把自己想説的建議,貼到鎮村兩級黨政幹部的背上,讓每一位黨員幹部開誠布公地接受群眾意見。

  1【事件】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

  【點評】三年多來,中央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在節日前後通報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逾10萬起,黨風政風民風發生巨大變化,獲得廣大群眾好評。

  2【事件】2012年12月6日,中央紀委發佈消息,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對周永康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12月22日,令計劃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點評】李春城落馬,拉開了十八大以來中央密集“打虎”的序幕。三年多來,先後有100多名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落馬,充分説明中央對腐敗的零容忍態度,黨紀面前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無論是誰,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不能逃脫懲處。

  3【事件】2013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堅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設引向深入。

  【點評】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次會上提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這一重要講話精神貫穿了十八大以來中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全過程,指導中央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堅定不移地做好執紀監督問責工作。

  4【事件】2013年5月,十八屆中央首輪巡視啟動,10組同時巡視10個地方和單位。至今中央共安排130個組次,對213個地方、單位進行了巡視。

  【點評】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不斷創新形式手段,實現了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的巡視全覆蓋,從2016年起還增加了“回頭看”,起到強烈震懾作用,成為反腐敗鬥爭的一把“利劍”。

  5【事件】2013年5月27日,《中國共産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産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發佈。2015年6月,中央出臺《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10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

  【點評】十八大以來,中央積極回應從嚴治黨現實需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這些黨內法規制度的出臺,確保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確保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在統一。

  6【事件】2013年6月18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強調指出,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全黨同志要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以實際行動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取得群眾滿意的成效。

  【點評】通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照鏡正冠,洗臉出汗,“四風”問題得到了有力糾正,影響群眾利益的癥結難點得到突破,幹群關係得到進一步密切。

  7【事件】201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新時期好幹部標準,即“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點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20字好幹部標準,是新時期選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對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8【事件】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點評】《決定》第三十六條提出,要落實兩個責任、推動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現派駐巡視全覆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此後,中央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決定》的要求推動工作,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産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9【事件】2013年12月29日,中組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2014年,中組部等部門先後印發了《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

  【點評】中央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從嚴治吏要求,積極回應民意關切和社會期待開展專項整治,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打出了一套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組合拳”。

  10【事件】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強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點評】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指出,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當年,有37名中管幹部相繼落馬,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反腐懲惡的頑強意志和堅強決心。

  11【事件】2014年1月,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幹部任用條例》,把好幹部標準貫徹體現到幹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基本條件、基本要求等各個方面。

  【點評】修訂後的《幹部任用條例》,體現了中央對幹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對於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解決幹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健全科學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2【事件】2014年11月9日,北京APEC會議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2015年4月22日,我國首次公佈百份全球追逃“紅色通緝令”,截至目前已有30人歸案。

  【點評】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在多部門通力合作下取得明顯效果。2015年首次實現了外逃人員庫存的反轉,一大批長期潛逃國外的腐敗分子落網,我國在國際反腐敗領域話語權不斷增強。

  13【事件】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提出“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即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點評】習近平總書記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我們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創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14【事件】2015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要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點評】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五次全會精神和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把紀律挺在前面成為全黨共識,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探索實踐“四種形態”,注重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現象發生。

  15【事件】2015年3月底,中央紀委新設7家派駐紀檢組組長,分別赴中辦等部門任職。到2016年初,中央紀委派出的47家派駐紀檢組已全部到位,實現了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的派駐機構全覆蓋。

  【點評】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實現了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把黨內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部門和單位。

  16【事件】2015年4月起,中央決定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通過集中學習、專題黨課、專題研討、查擺整改等形式確保取得實效。

  【點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是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基礎上,融入經常性教育的一次實踐,使全面從嚴治黨的氛圍更濃了、領導幹部的標桿作用更明顯了。

  17【事件】2016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監督執紀問責,深化標本兼治,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法規制度,強化黨內監督。

  【點評】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政治局已審議通過《黨內問責條例》,《黨內監督條例》正在修訂之中,進一步健全了法規制度,助力全面從嚴治黨。

  18【事件】2016年2月,黨中央決定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

  【點評】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面向全體黨員深化黨內教育的重要實踐,是推動黨內教育從“關鍵少數”向廣大黨員拓展、從集中性教育向經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舉措。

編輯:趙晉 責任編輯:王敬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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