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市檢察院獲悉,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于7月3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市檢察院有關人士稱,對胡斌交通肇事一案,西湖區人民檢察院經認真、全面審查後認為,胡斌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嚴重超速行駛,造成了被害人譚卓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向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記者方益波)
相關鏈結:
責編:劉海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