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歡迎走進這一節的媒體廣場。這兩天,酒後駕車肇事成為媒體焦點。我們新聞都已經報道,先是“6.28”廣州交警酒後駕車肇事致一人死亡,然後是6月30號,南京一起醉酒駕車致4死5傷。關於南京醉酒肇事案,各大媒體持續關注並報道了肇事司機張明寶的更多內幕。
今天的東方早報披露説,經驗血化驗鑒定,張明寶血液酒精含量超出標準近4倍,令人咋舌。更驚人的消息是,張明寶名下有三輛車,其中一輛寶來3年內居然有80次交通違法行為紀錄,其中超速就達到了39起。而肇事車輛在事故前4天,還連續闖了兩次紅燈。這些記錄也許並不能説明與這次事故有必然聯絡,但至少證明肇事司機張明寶平時開車很“猛”。
此外,肇事者究竟是會被以交通肇事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也成為關注的焦點。兩個罪名量刑有天壤之別,前者有特別惡劣情節當處3年到7年有期徒刑;後者可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相關鏈結:
責編: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