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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航空公司申請復徵燃油附加費 稱因“虧不起”

 

CCTV.com  2009年07月05日 04:2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近段時間,有消息透露燃油附加費即將復徵。記者昨天從重慶各大航空公司了解到,目前燃油附加費的開徵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時間表,是否恢復到停徵前的標準也有待民航局的驗證。據悉,國航、南航和東航目前已分別提出了燃油附加費復徵申請。

  從6月30日起,國內航空公司常用的3號噴氣燃料出廠價每噸由4020元調高至5050元,漲幅高達25.6%。業內人士透露,民航業全年將因此增加70億元成本。而三大航空公司佔據半壁以上的航線江山,“虧不起”是大家喊出復徵的重要因素。

  據深航先前透露,如果不出意外,燃油附加費會在兩日內復徵,但是記者昨天致電不少航空公司和機票代理人,都表示暫時還未接到開徵的通知。

  今年1月4日,國家發改委、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暫停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的通知,標誌著自2005年8月起徵收的國內航空燃油附加費取消。記者查詢這份資料發現,通知指出“今後是否恢復收取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視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另行研究確定。”

  據了解,雖然目前航空公司還未接到中航油的正式調價通知,但國內航空公司均表示,一旦接到通知就會隨之向有關部門申請恢復徵收燃油附加費。據悉,南航高層在6月30日召開的年度股東會上透露,為減輕成本壓力,也會積極申請恢復燃油附加費。

  記者從航空公司了解到,此次申請燃油附加費復徵價格為800公里以下每人20元,800公里(含)以上為每人40元。 記者王渝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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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附加費徵收路

  開徵:2000年~2003年,我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內航線都徵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佔機票全價的10%~25%。

  取消:2004年,民航總局頒布機票價格改革方案,規定航空公司可以將機票基準價上浮25%,同時取消燃油附加費。

  復徵:2005年8月起,燃油附加費復徵,800公里以下20元,800公里(含)以上40元。並規定2005年12月31日前停收。

  延期:2005年12月,發改委和民航總局再次批准航空公司申請,允許徵收燃油附加費的期限延至2006年的3月31日。

  漲價:2007年4月10日,國內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提高50%,800公里以下的從20元提高至30元;800公里(含)以上的從40元提高至60元。

  再漲:2007年9月1日起,我國再次提高航線燃油附加費,提高幅度為30至40元。

  降價:2008年12月25日,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

  取消:2009年1月4日,取消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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