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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衛生局禁止乙肝孕産婦到普通醫院生産引爭議

 

CCTV.com  2008年08月26日 06:4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8月18日中午,在太原市傳染病醫院婦産科病房裏,剛做媽媽的小劉(化名)艱難地從床上下來,抱起正在哭鬧的女兒。她告訴記者,這裡的醫護人員數量畢竟少於普通醫院,有些事情只能自己做。然而,她只能選擇在這裡生産,因為她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局下發了一份《太原市衛生局關於加強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産婦歸口管理的通知》,規定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婦不能到普通醫院生産,而只能到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生産。這一紙紅頭文件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乙肝病毒攜帶者認為,這一規定使乙肝病毒攜帶者孕産婦失去了在普通醫療機構生産的權利,是一種公開的歧視。

  紅頭文件規定:非定點醫院不得收治乙肝孕婦

  這份通知指定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為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産婦定點收治醫院,統一接收各醫療保健機構臨床診斷的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産婦,並負責其孕前諮詢、孕期保健、孕産婦分娩、産後康復、母嬰阻斷等工作,其餘醫療保健機構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乙(丙)肝病毒攜帶者的孕産婦,不得為她們接生。

  “我國是乙肝病多發的國家,要想實現衛生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目標,必須採取有效措施。”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處的周處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乙肝傳播的重要途徑是母嬰傳播,所以,讓乙肝患者及病毒攜帶者定點生産,可以有效控制母嬰傳播。”她告訴記者,這是一種普遍的做法,許多地方已經明確立法規定,“並非只有我們一家”。

  周所説的衛生事業十一五規劃是指衛生部2006年發佈的《2006~2010年全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其中提到,到2010年,我國要實現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7%以下,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降至1%以下。太原市衛生局發佈這一文件,正是為了實現該目標而提出的控制乙肝傳染措施。

  但記者看到,這份文件中列出的防治策略與主要措施中,並未提到乙肝孕婦定點收治。而據衛生部調查,目前全國59歲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為7.18%,1歲至4歲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已降低至0.96%。專家分析認為,中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提出的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低於1%的控制目標已經實現。按照當前的控制策略,保持目前的乙肝疫苗接種率,到2010年,中國一定能實現將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控制在7%以下的目標。

  “太原市衛生局這種急功近利的行為,實際上不能起到什麼作用,卻有很壞的社會影響。”“肝膽相照”論壇版主、北京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説。他告訴記者,乙肝傳染公認的途徑只有血液傳播、性傳播和母嬰傳播,我國目前已有較成熟的母嬰阻斷傳播技術,在一般醫院都可實施,並不需要到專門的傳染病醫院。而《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也規定了防止乙肝在醫院內交叉感染的方法,任何一家醫院,只要貫徹落實這些文件,就可以很好地防止乙肝母嬰傳播和感染。所以,太原市衛生局禁止乙肝孕婦在普通醫院就診的通知,“完全沒有醫學上的科學根據,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授權該局作出這樣的規定”。

  據了解,按照太原市政府要求,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簽發後,應在15日內向市政府備案。然而,據有關媒體報道,太原市衛生局出臺的這個“紅頭文件”,並未按照要求向市政府備案。這就意味著,簽發于7月2日,已下發至太原市下轄各區縣衛生局、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所等多個下屬機構的“紅頭文件”,雖“出生”了1個多月,仍是個“黑戶”。太原市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市政府法制辦將儘快對該文件核實、審查,一旦發現其有違規之處,將責令整改,否則將予以撤消。

  “乙肝孕婦定點收治是慣例”

  在全國最大的乙肝攜帶者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這一文件成了網友熱議的話題。

  網友“menel”説:“我認為生孩子不一定要到傳染病醫院,我是大三(陽),老婆生孩子就在普通醫院,我妹妹是大三(陽),她也是在普通醫院生的孩子,兩個孩子都成功阻斷傳染。在《乙肝防治指南》中有生育方面阻斷傳染的指導原則,只要醫院照著做,都能做好,不一定要到傳染病醫院。”

  但周處長認為,乙肝孕婦定點收治還有另一個原因:“肝病患者在懷孕期間,肝負擔會進一步加重,發病幾率和危險性會加大,需要跟蹤治療。傳染病醫院是專業醫院,可以有效應對,所以這一規定實際是對她們好。”

  就這一説法,記者採訪了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秘書長蘇崇敖。蘇認為,一般懷孕生産的乙肝攜帶者身體都是正常的,並不會因為懷孕提高發病率。即使乙肝攜帶者在懷孕期間發病率會提高,但傳染的途徑不會因為病情有所變化。從孕婦的角度考慮,她們在生産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危險情況,如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異位妊娠、前置胎盤等,許多問題是傳染病醫院難以解決的,這比乙肝本身更應得到關注。

  論壇上,有不少人擔心這樣的政策會危及産婦和胎兒的安全。“如果孕産婦有緊急情況,需要就近分娩怎麼辦?”周處長説,他們在出臺規定時已經考慮到這一點,通知中規定:“為確保母嬰安全,太原市四縣(市)確定一所縣級綜合醫院或婦幼保健院負責急産孕婦的生産,其餘醫療保健機構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攜帶病毒的孕産婦,開展産科接生工作。”

  但乙肝網友們認為這遠遠不夠。“作為省會城市,太原市區有多大,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有一家醫院負責乙肝急産婦,從南城到北城打車就得一個多小時,更別説那些縣,有些交通不便的鄉村到縣城得走好幾個小時,路上出了問題誰負責?”

  周處長説,現在孕婦在産檢時就會發現問題,一般有情況就應提前住院,不要到危急時才去醫院。對此,一網友質疑説:“生孩子是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的,看看太原市傳染病醫院,其婦産科僅有32張床,醫生9名,要統一接收各醫療機構臨床診斷的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産婦,現實嗎?可行嗎?”

  記者在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看到,其婦産科只有一層,約有10個病房,一個産前檢查室(同時作為優生優育諮詢室),條件比較簡陋。太原市衛生局的説法是,將來可能會擴充。

  “實際上,一般醫院在孕婦産檢時發現是肝病患者,都會將她轉到傳染病醫院,這是一個慣例。”周處長説。這一點,記者隨後在太原市中心醫院婦産科得到證實。8月18日中午,該醫院婦産科一位值班醫生告訴記者,對這一規定並不感到意外,因為一直是這麼實行的,發現有患乙肝或攜帶乙肝病毒的孕婦,都會轉到傳染病醫院。記者問及原因,她説:“因為上面有規定,我們不敢隨便收治。”

  記者又問這名醫生,這裡是否有條件實施乙肝母嬰阻斷技術,“那個技術很簡單,關鍵是我們不允許收治乙肝孕婦。”

  既然是慣例,為何還要專門出臺文件規定呢?周處長説:“就是怕有些醫院不遵守規定,有一些漏網之魚,所以要出臺文件加以規範。”

  “有時為了公眾的利益,只能犧牲少數人的利益”

  最令大家擔心的是,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下,乙肝病毒攜帶者將因為生孩子把自己的隱私暴露無遺。“太原的女性乙肝病毒攜帶者今後日子難過了,一生孩子,親戚朋友都知道自己是乙肝了。”一網友説。

  關於此規定是否涉及歧視問題,周處長的解釋是:“有病就要去醫院,你説結核病患者能因為怕別人歧視就不去醫院嗎?這是一樣的道理。”

  太原市衛生局分管疾控處的助理調研員袁琳説,有時要權衡利弊得失:“你説生個健康寶寶重要還是保護自己的隱私重要?”

  山西省衛生廳疾控處馮處長和周處長的態度基本一致。他説,從疾病防治角度來説,要以保護大多數人利益為重。“那你説非典時期,感染了非典的患者不僅要立即送到醫院,還要把他的住址、親戚以及各方面信息公佈出來,讓人們控制與他的交往,你説這算不算侵犯隱私、算不算歧視?”

  “摘掉乙肝病多發國家的帽子,就需要嚴格控制。政府部門為了控制疾病傳播,千方百計地出臺各種政策,像太原市衛生局,是為了達到衛生部門十一五規劃的要求,積極履行職責,反而招致非議,倒不如那些不作為的部門。”馮處長對目前太原市衛生局的處境表示同情。“你換位思考一下,乙肝患者需要人權,但防止疾病傳播難道不是更重要的嗎?有時為了公眾的利益,只能犧牲少數人的利益。”(本報記者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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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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