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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用工體檢常規項目剔除乙肝病毒檢查

CCTV.com  2008年08月18日 14: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重慶晚報訊 記者昨日從(重慶)市衛生局獲悉,為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以下簡稱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該局近日向全市各級醫療機構發出通知,對體檢項目進行規範,並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檢查作為用人單位招、用工體檢的常規項目。

  由於社會公眾對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簡稱乙肝)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侵害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市衛生局發出的這項通知,旨在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合法就業權利,促進公平就業。

  市衛生局稱,全國有1.2億乙肝病毒攜帶者,他們雖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傳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範圍,肝組織無明顯損傷,在日常工作、社會活動中不會對周圍人群構成威脅。

  通知規定,各級醫療機構要規範體檢項目,不得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檢查作為用人單位招、用工體檢的常規項目。但這並不表示任何單位都不開展乙肝病毒血清學檢查。市衛生局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乙肝擴散的工作,從事這些工作的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肝功能檢查項目作為體檢標準,但必鬚根據相關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交委託書,醫療機構必須將委託書保存1年。(王德利)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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