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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社會治理是保持社會和諧穩定、讓人民過上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治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但也不可否認,在社會治理實踐中,一些地方思維僵化滯後,仍然習慣於老套路老辦法;一些地方盲目照搬西方國家社會治理模式,結果水土不服、事與願違。面對這些現象和問題,亟須深刻把握社會治理的新形勢、新特徵、新要求,著力打造新時代社會治理新格局。
我國社會治理經歷了從傳統的維護社會治安到社會管理再到社會治理的不斷探索發展的過程。改革開放以來,適應經濟社會大發展、大變革、大轉型和社會階層結構分化重組,我國社會治理不斷改進創新。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宏觀到微觀、從各領域各系統到城鄉社區,社會治理理論和實踐創新全方位推進,取得新突破、新進展、新成效。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這既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社會治理經驗的總結,也為新時代社會治理改革創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共建是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的基礎。其要義是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下,各類社會主體協商合作,共同參與社會建設和治理。從社會事業發展角度看,按照政府主導和政社合作的原則,重點在教育、醫療、衛生、就業、社保以及關係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公共服務等領域,完善共建的政策制度體系,為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建設和治理拓展更大空間。從社會福利角度看,充分發揮我們黨統攬全局的優勢,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公共財政和社會保障等基礎性制度,積極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和人民群眾共同推動社會事業發展。從社會發展角度看,需要進一步厘清政府職能與活動邊界,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獨特作用。逐步向社會組織開放部分公共服務市場,不斷增強其參與社會建設和治理的動力、能力和活力,營造全民共建的社會環境。
共治是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的關鍵。其核心在於改變政府“單兵作戰”模式,讓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社會治理。一方面,建立健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構建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體系,推進協同治理。建立社會參與協同機制,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支持各類社會組織承擔社會事務,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另一方面,堅持依法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牢固樹立依法治理的理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社會治理、協調利益關係、化解社會矛盾。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識,教育引導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共享是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的目標。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歸根到底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讓人民群眾共同享有治理成果。要健全利益表達機制,創新利益協調機制,完善利益保護機制,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構建共享服務體系,建立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社會保障,滿足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基本需要。建立健全公共管理服務體系,提高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構建實現共享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監管制度等,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單位: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重慶工商大學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