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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買之前在三星官網上查詢過手機的技術規格,也接到過三星公司給的N7102的宣傳彩頁.上面都清楚的標明手機支持wcdma 4頻(WCDMA 850/900/1900/2100MHz). 後來發現手機只有2頻,WCDMA 850/1900MHz 不能使用。這導致手機在美國/香港等地不能3G上網,原因是缺少850/1900MHz頻段。要求三星公司依照廣告法和消法有關規定退一陪一。 其中廣告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發佈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發佈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消法第49條: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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