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8月4日,本人在新疆天匯申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定購了一輛1.4T昊銳優雅版車型,並在合同中註明了需提供“2013年生産的車”。8月10日,4S店通知本人提車,驗車期間發現提供的車係2012年6月出廠,與合同中註明的不符,本人拒絕。但4S店以車庫中無車、上海大眾已不生産昊銳為由,拒不履行合同,期間通過誘騙、拖延等方式想從本人手中更換原始合同,並提出讓我退定。經本人與上海大眾溝通昊銳更本沒有停産,其次,經本人從4S店其它員工處查詢得知“車庫中還有車”,4S店真實意圖是想方設法將一輛超期庫存車交付給我,但我在合同中的備註項中寫明了“2013年生産的車”,因此他們的想法破滅,從而千方百計不履行合同、讓我退定。在識破了4S店的真實目的後,我提出既然不承認車庫中有現車,那麼本人願意“4S店向廠家定購”本人願意等的態度後,4S店的經理竟然無言以對!! 我投訴新疆天匯申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要求他們必須履行合同!
本人撥打上海大眾400投訴電話,至今也無人與我溝通、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