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3年7月18日在宜賓江北車檢中心車檢,依次排隊,沒有找車檢中心門外的幫人車檢人員(串串)幫忙。車在通過前後軸檢後,駕車工作員直接開到接車處問我是誰幫我檢,我説我自己檢,沒找人幫忙。車檢工作員對駕駛員説這車還沒照相,駕駛員退車回燈光檢測上檢燈光。此時駕駛員並沒有打開燈光。等駕駛員開到接車點。我開出後去總檢處,總檢處打出一張燈光,外檢報修單,讓我去修理點簽字,(並沒做任何修理)簽好字,交60元費用後。直接到總檢拿報告,車檢結束。 我的車燈光是好的,只是駕駛員為何為開燈,這難道就是車檢中心變相收費的手段還是什麼。宜賓交警南岸車檢更歷害,沒400-800元就別想通過,去年找(串串)都花五六百,車是好的,能通過都讓你過不了,過不了也能讓你通過(交錢就行)。 繳費單被收去,怎麼上傳圖片,當時沒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