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投訴內容: 2012年6月5日電視送到家後,就發現屏幕有嚴重的漏光和其他不該存在的問題,一經投訴就把顧客當敵人,問題處理完全隨心所欲、霸氣十足。送來的電視可以説是以次充好、售後企圖使用産品的技術要求(英文)來證明産品不會有問題,這種説法康佳有關部門怎麼説得出口!到沒有歪理可説後,就對顧客的投訴置之不理,一拖就是10個月。這種做法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現要求康佳公司儘快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