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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監管制度落空,快遞才會“奪命”

發佈時間: 2013年12月26日 14: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人民網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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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上午,山東省廣饒縣居民劉興亮收到一件散發著異味的快遞,當晚10點多,他在醫院永遠閉上了雙眼。在此前後,兩位山東其他地方的網購客和7名投遞員工也先後染病入院。本月20日下午,山東省通報了這起惡性事件相關情況。武漢收件公司由於收寄驗視不規範,將被依法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21日上午,圓通公司在微博致歉。

  從野蠻分揀到販賣信息,從龜速快遞到奪命快遞……這兩年,中國快遞業確實疏漏百齣,值得反省。隔靴搔癢的追問不如理性反思,有人説是加盟門檻太低,有人説是相關立法滯後,但從奪命快遞事件本身而言,最顯而易見的問題,恐怕還是制度與監管沒有唱好雙簧戲。

  于法而言,《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第四項中規定,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此外,根據《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建立並執行郵件收寄驗視制度。用戶拒絕驗視的,郵政企業不予收寄。今年3月1日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也規定,禁止寄遞麻醉藥物、生化製品、傳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和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可見,規章制度不是沒有,而是沒有人去當真執行。

  在奪命快遞問題上,或有四重失責:一是郵寄方面對明知有毒的貨物,幾番隱瞞而違規寄送,涉嫌刑法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責任;二是收寄的快遞工作人員疏于檢視,放任了風險事故的發生;三是快遞運輸環節或涉野蠻分揀,使得毒液洩露,最終釀成事故;四是事發後應急預案確實,導致沒有在第一時間控制事態發展。當然,如果從宏觀虛化的責任主體來看,監管者面對數以億計的物流快遞,幾乎“毫不設防”,如此不問不管,不出事恐怕難。

  《2013-2017年中國快遞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預計,今年我國快遞包裹總量有望突破90億件,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第一。按照全國13.5億人口計算,平均每人6-7個包裹。與之對應的,是中國快遞業剛剛勃興的現實。國營快遞高貴霸氣,外資快遞基本還只是個傳説,民營快遞又在夾縫中求生存——超常規的剛需、低層次的業態,需要更落到實處的制度規則來洗牌國內快遞業。

  因噎廢食固然得不償失,疏于監管更會徒留後患。就事論事地查出一兩家“不聽話”的站點容易,但如何將既有規範落到實處、制度設計又能真正跟上電商與物流發展的現實,這恐怕還要更多紮實給力的作為。出事兒固然不好,眼下要做的,恐怕不是收錢、不是關門、不是棒殺,而是在整治的基礎上厘清權責、理性引導。制度能落到實處,防範才不至於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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