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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亂象”緣何成久治不愈?

發佈時間: 2013年12月26日 1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新華網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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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物丟失、暴力分揀、客戶信息洩露——“快遞亂象”緣何成久治不愈?

  新華網重慶10月15日電(記者趙宇飛 趙宇航 朱薇)客戶數萬元的貴重貨物丟失,快遞公司竟借霸王條款只同意賠償幾百元……近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快遞丟失引發的糾紛,認定服務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無效,快遞公司應按貨物實價對客戶張先生進行賠償。

  張先生遭遇的煩心事只是諸多“快遞亂象”的冰山一角。一直以來,快遞業的貨物丟失維權難、暴力分揀、客戶信息洩露等亂象屢禁不止、備遭詬病。

  25000元的貨被丟了最多賠350元

  2009年,重慶市江北區的張先生從武漢一家公司購買了一款控制面板,由於産品不符合要求,需要將貨物退還給賣家,賣家收到貨物後再將貨款返還。張先生委託重慶某快遞公司將價值25000元的貨物快遞給武漢的賣家,並支付運費70元。“當時為了方便,我就選擇了用快遞的方式寄送。”張先生説。

  沒想到,十幾天過後賣家還沒收到貨。張先生詢問快遞公司得知,貨物已經丟失。張先生隨即找到快遞公司要求賠償。而快遞公司表示,由於張先生在簽訂服務合同時未選擇保價服務,只能在快遞費的5倍範圍內賠償,造成的其他損失屬於免責範圍。

  憤怒的張先生認為這是快遞公司的“霸王條款”,並於2010年將其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快遞服務合同中約定的免責條款是由快遞公司單方面制定的“免除己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簽訂合同時,快遞公司也沒能盡到“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的義務,應當認定為該免責條款為無效條款,快遞公司應按貨物實價予以賠償。

  張先生遇到的煩心事只是諸多“快遞亂象”的冰山一角。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統計數據顯示,快遞服務一直都是消費者的投訴熱點,今年以來,已接收快遞服務方面的投訴200余件,問題主要集中在貨物丟失維權難、延誤投遞、貨物損壞、服務態度惡劣等方面。

  “打官司週期長、成本高,遇到類似問題時,很少有人像張先生一樣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大部分消費者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私下協調解決或自認倒楣。”重慶市消委會投訴部主任喻軍説。

  法規執行大打折扣 加盟模式凸顯弊端

  近年來,快遞行業在飛速發展過程中産生的種種亂象廣遭詬病,已成為久治不愈的“社會頑疾”。記者調查發現,監管乏力導致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加盟模式造成的管理鬆散、低門檻是其根源所在。

  為治理快遞亂象,有關部門已對法律法規進行了完善。今年3月1日,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對貨物丟失、野蠻分揀、延誤投遞等關鍵問題的處罰標準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然而,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規實施半年多以來,效果並不明顯。

  “目前關於快遞業的法律法規是比較完善的,但監管的乏力導致其在執行中大打折扣。”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陳鵬飛表示,法規出臺後,監管部門未能嚴格監督企業執行落實,多數違規企業也並未依法受到處罰,在這種情況下,再完善的法律也很難起到實效。

  多名經常網購的市民告訴記者,他們並不知道今年3月出臺的新規,而快遞公司的服務質量也基本沒什麼改善。同時,記者諮詢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後發現,他們對新規也並不了解。“我們只管按公司説的辦,不太清楚什麼新規定,公司也沒跟我們説。”圓通快遞的快遞員周師傅説。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除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順豐速遞等少數實行直營模式的企業外,國內多數快遞企業實行的是成本較低、更利於快速擴張的加盟模式,由於管理鬆散、準入門檻低,此類企業一直是發生各種違法違規現象的“重災區”。

  對此,重慶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表示,加盟模式下的競爭是嚴重同質化的,以低價競爭為主,必然帶來利潤的減少和服務質量的下降。同時,加盟模式還導致總公司與分公司、加盟網點之間的關係更為鬆散,對基層員工的管理和培訓很難做到嚴格規範。

  多名業內人士還證實,不少快遞公司的加盟門檻非常低,加盟網點只需要一張辦公桌,幾部電話和幾名員工,再支付極少的加盟費就能開門營業。“極低的加盟門檻,加之鬆散的管理和培訓,無疑增加了其違法違規的可能性。”

  要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專家建議,要根治“快遞亂象”,既需要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加大監管、處罰力度,確保法律法規落到實處,更要在快遞業的經營模式上“動手術”,逐步將加盟模式改為直營模式,保證利潤水平和服務質量。

  “對快遞業的監管不能只靠郵政部門一家單打獨鬥。”陳鵬飛説,郵政部門一家的力量畢竟有限,需要工商、消協、公安、行業協會等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健全快遞行業的投訴反饋平臺,嚴厲處罰違法違規企業,避免法律法規淪為“一紙空文”。

  陳鵬飛還建議,監管部門可探索建立快遞公司“黑名單”制度,根據消費者投訴和企業違規記錄建立一個“黑名單”並對外公開,形成常態化的外部監督機制,促進企業的優勝劣汰,倒逼企業提升服務質量。

  “事實證明,加盟模式已不能適應快遞業的發展趨勢,應從根本上進行改革。”廖成林説,加盟模式使得不少快遞企業陷入了“利潤越低、服務越差、客戶越少”的惡性循環,從進入全球500強的快遞企業來看,沒有一家實行加盟模式的企業。

  廖成林建議,快遞業應逐步將“大躍進”式的加盟模式改為直營模式,行業管理部門應給予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扶持。在轉向直營模式的過程中,企業不要盲目擴張,應一切從自身實力出發,精耕細作,同時加強互相之間的合作,擺脫低價競爭模式,保證服務質量和利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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