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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民間借貸這條“鏈條”究竟如何形成、運轉?再次受到人們的關注。
文/圖 本報記者張丹
“現在幾乎連三歲的小孩都知道,借錢不用還錢!”10月18日,當記者提及民間借貸,河北邯鄲的律師孫廣林這樣説。
“資金鏈”印象:
高額利息的誘惑
孫廣林告訴記者,儘管他已經在家中做了諸多的相關“宣傳”,但就連自己的妻子也經不住高額利息的誘惑,將眼光投向了民間借貸。
邯鄲市民王勇回憶説,原來,他朋友的父親在借貸的鏈條中,扮演了其中“一環”的角色,在將親戚朋友的錢集中起來,全部投入到更高利息的“項目”時,上家融資的老闆“跑路”了,不但自己的錢捲進去了,親戚朋友的錢也沒有倖免。
“資金鏈”形成:
或有或無的“項目”
正如王勇所提到的,所有資金“鏈條”的一端,總是連接著或有或無的“項目”,成為最初開始的地方。
邯鄲66歲的老人韓繼玲告訴記者,他是從一位好友那裏知道的“發財”門路,天津蔬菜大棚的“項目”融資,每期有50%的收益,三個月一期,只要滾上兩輪,就能夠湊夠女兒換腎的錢。
他“介紹”説,在2009年的6、7、8三個月間,一共分5次投入了23萬元,當9月份他等待著收回第一筆借款和利息時,才得知公司已經“不復存在”,而所有借款也打了水漂。
邯鄲廣平縣的呂善軍介紹説,他通過自己的“個人影響力”,用建立農村合作社的形式,一共發動了一百多人投資到這個項目當中,每家出資的金額大約在兩萬到三萬,儘管每家出資不多,但是集中起來,就能夠“辦成大事”。
“這就有點像傳銷,都是通過熟人關係進行吸儲,只不過傳銷吸納的是"人頭",而它吸納的則是"資金"。”孫廣林説,如果不法分子利用這點來進行非法集資,隱蔽性很強。
“資金鏈”背後:
老闆和老人的推動
針對民間借貸的案例特點,公益律師李剛告訴記者,由於實體製造業企業不景氣,導致這些企業的老闆們紛紛將資金轉移出來。
除了這部分出錢投資的老闆之外,律師孫廣林接觸到的案子則更加普通,“主要都是老年人”。
他解釋説,老年人手裏有閒錢,投資股票老是擔心被套,投資黃金又摸不清這潭水有多深,所以將目光投向了民間借貸業。但這樣的心態反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在高額的利息面前更加具有吸引力。
此外,他介紹説,一些曾經在政府機關工作的老人,似乎並不會懷疑這些大“項目”的真實性,加之自己曾在政府工作,覺得應該不會被騙。也正是這層光鮮的“政府背景”的外衣,讓這些公司的“項目”更加可信並具有誘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