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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玩貓膩” 2300萬別墅竟被壓到700萬

發佈時間: 2013年02月25日 16: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新民晚報

  緊鄰浦東新區外環線的獨幢別墅,以六七百萬元的價格就能買到?這樣天方夜譚的事情竟然出現在房地産交易中心終審通過的房産交易合同中,其中究竟有著怎樣的貓膩?浦東新區檢察院反瀆局在原南匯房地産交易中心和中原、漢宇公司挖出一個相互勾結挖國家墻腳的團夥,利欲熏心的他們,竟然膽大到將真實成交價2000余萬元的豪華別墅做低到六七百萬元的“地板價”申報過戶,造成國家稅款損失430萬元。近日,浦東法院對其中的關鍵角色──原南匯房地産交易中心審核科終審員王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産1萬元,另一名受理員劉某同樣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賺了鈔票還想逃稅

  一天,浦東康橋鎮上的提香別墅裏,走進一個來自山西的煤老闆千金韓某,一開口就要給自己和妹妹各買一套別墅。漢宇地産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楊某對大客戶悉心服務,順利做成生意,幫她們買下原為美籍華人關某和天津人趙某的兩套別墅,價格分別為2250萬元和2300萬元,之後,韓氏姐妹在東方路上的一家銀行辦理了房貸,金額分別為1400萬元、1500萬元。

  別墅價格不菲,交易過程中需要按章繳納的稅費自然也不少。關某和趙某雖然通過賣掉各自房屋都賺入了1000多萬元,但一想到即將付出的一刀刀鈔票,仍然心疼不已,便與仲介商量想辦法做低房價,兩人都願意按照“行規”,支付稅費差額部分的三成作為好處費,心情迫切的趙某甚至還願意額外再按照房屋總價的0.5%即11.5萬元給楊某個人。

  楊某轉而與韓某商量時,韓某聽説自己不用出分文也能同時得利,節省近100萬元的稅費,焉有不樂意之理。於是,三方一拍即合,楊某重新炮製了兩份假合同以及虛假公證材料,將房價做低到分別僅為600萬元和700萬元,比韓氏姐妹的貸款金額還要“倒挂”一大截,所以,當韓氏姐妹事後在房地産交易中心交易時第一次看到這兩個數字時,心裏也暗暗吃了一驚,頓時感到面前這個貌不驚人的地産經紀人“神通廣大”。

  金錢鋪路相互勾結

  楊某的神通來自何處?秘訣其實很簡單,就是四個字──金錢鋪路。

  楊某與上下家商量妥當後,找到在中原地産工作的老同事倪某,托“一向有路子”的倪某想辦法。倪某既與原南匯房地産交易中心的幾個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很熟悉,又了解內情,知道原南匯房地産交易中心的周浦受理處沒有電腦聯網核價系統,只有一套已沿用多年的書面限價標準,即南匯地區花園住宅成交最低限價不得少於1.6萬元/每平方米,這就給做低房價提供了可乘之機。正是按照1.6萬元/每平方米這個最低限價以及房屋面積,楊某和倪某商定了將房價分別做低到600萬元和700萬元。

  隨後,倪某找到相熟且多次“合作”的周浦分理處受理員劉某以及審核科終審員王某和邱某,直截了當請他們幫忙並談好好處費的金額。三人到案後表示,看到倪某交上來的材料時,他們自己也都吃了一驚,沒想到他居然敢把貸款便有一千四五百萬元的別墅房價做低到六七百萬元。不過,三人通氣後發現,倪某已經把整條路都鋪好了,而自己也都有利可圖,便全部保持沉默,通過了這兩份本應被退回的交易材料,讓韓氏姐妹順利拿到了房産證,而劉某和王某的銀行卡上,很快也分別有了一筆6.5萬元和31萬元的進賬。

  不過,最終這樁違法勾當還是因為有人舉報而露了餡。浦東新區檢察院舉報中心接到線索隨即展開調查,一串“蛀蟲”接二連三被挖出。審理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這並非他們第一次內外勾結。目前,稅務部門正在追繳別墅賣家偷漏的稅款。

  【記者調查】

  “做低房價”並不罕見,當事人有法律風險  一串“蛀蟲”已被浦東新區檢察院挖出,然而,這樣的蛀蟲是否還有?

  “290萬到手中環盧灣97年的房子做到200萬普通住宅,做低房價仲介跟我説要稅費50%左右的打點費”、“做低房價要給仲介多少好處費?”、“請問仲介做低房價一般怎麼收費做低房價?”、“浦東求個懂做低房價的達人”、“閘北區113平的房子240萬,想做低到200萬以下普通住房,有人能幫忙做的話,酬勞都好談”……在籬笆、搜房、寬帶山等房産論壇上,不少市民討論如何在房産交易過戶過程中做低合同房價以規避稅費的話題,他們覺得“做低房價”似乎是房産交易的“潛規則”,“老老實實交稅的是傻瓜”。

  而在現下,也有很多人已經通過仲介打通關節,將房價做低到不可思議的地步。王先生告訴記者,2012年他在閔行區青杉路購買了一套價格為450萬元、145平方米的複式房屋。這套房屋的面積和成交價已超過普通住宅的標準,買賣雙方為節省稅費,在仲介一手操作下簽訂陰陽合同。於是,在交給閔行區房地産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上,這套房屋的成交價格為218萬元,比上家幾年前購入的價格僅溢值30萬元。

  交易時,仲介本承諾可以“搞定”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後來又提出218萬元的價格做不下來,要求王先生加錢。從事法務工作的王先生早就留了一手,在真實合同上約定了一筆24萬元的“打包價”,涵蓋仲介費、稅費等所有費用,因此,他只同意多給5000元紅包,而仲介也順利打通關節,成交這筆生意。

  做低房價,似乎是打擦邊球的“多贏”之舉,很多市民並不了解其中的交易風險。郭先生在購買閔行區七寶鎮一套房産時,就被仲介三番四次就“紅包”收費跳價。因此,法律專家提醒市民,不要為了圖一時之利簽署陰陽合同,不僅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被查出蓄意做低房價,還要承擔補交稅費等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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