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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政策總會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哪怕是極細小的改變也會引起眾議不斷。這兩天,衛生部的“先診療,後付費”政策,更是在全國範圍內引起熱議,可很少有人注意,“先診療,後付費”已被誤讀。
“先診療,後付費”的官方解釋出現在2010年衛生部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改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原文為:為患者提供“先診療,後結算”服務,即患者在門急診診療時,可先預繳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項診療服務時單獨繳費,待本次所有診療過程結束後再統一結算。由此可見,“先診療,後付費”是有前提的,而非網絡上、社會中所理解的“先看病,後付錢”。
政策的誤讀,産生了一系列麻煩:爭議、迷惘,以及過高地提升了人們的期望值。因為在現階段,我國的醫保力度和誠信體系還無法支持“先看病,後付錢”的就醫模式。而一些媒體顧名思義的誤讀,並在此基礎上發表的評論,將政策解讀得更亂,可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誤讀政策的原因:一是一些出臺的政策中,文字使用不夠準確,容易産生歧義,二是記者解讀和評論不夠專業。事關民生的政策,每一個措詞都與百姓的利益和生活直接相關,影響巨大。政府部門説的話,能不能兼顧通俗和準確?媒體解讀的報道,能不能更加認真和專業?沒有準確,容易誤讀;專業缺失,平添煩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