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apple經銷商
投訴內容: 我于2012年2月25日在保定市百貨大樓apple櫃臺購買一台IPAD2電腦,apple公司于3月8日宣佈下調價格700元。依據apple公司政策:14日內下調産品價格,給與購買者退還差價。但我聯絡了經銷商,答覆沒有此政策。應該求助於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