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1年10月1日,我在長葛移動營業廳外辦理了預交話費送手機的活動。當時交了1499元,辦理了月最低消費150元的標準,按照規定,每月應返還話費75元,但實際上我接到了25元的返還。經過與移動公司代理點諮詢,他們説我的手機號的業務弄錯了,做成最低消費50元的了。
2011年10月-11月,我多次向代理店及移動公司反映,要求處理,他們每次都説正在處理中。
2011年12月份,我開始向10086投訴,每次得到答覆是已經上報,48小時內回復。但時間過了將近半年,這個業務仍是錯的。也就是説從2011年10月以來,每個月我的手機話費少返還50元。
移動公司辦事效率之差,讓人憤怒。反復投訴10086得不到有效解決,希望能通過315幫助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