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于2011年5月購買南京江寧大學城的樓盤東方龍湖灣。小區確實環境優美,且置業顧問反復強調他們是央企。售樓處當時貼有不利因素公示表,顯示我購買的這套公寓北邊有一個變電箱。
2011年10月,意外發現我購買的這套房子北邊、南邊、東邊居然被變電箱團團包圍。跑到售樓處去討説法,才發現他們連之前的不利因素公示表都換了,圖上的公示標注我這幢周圍確實3個變電箱。
打電話到江寧區規劃局諮詢,才知道去年5月我所看到的一個變電箱的公示表只是KFS的意向,根本沒有向規劃局報批。規劃局接到的就只有現在我這套住宅被3個變電箱團團包圍的申請,他們的批復時間是2011年12月。
也就是説,我們10月份看到的3個變電箱的公示也是根本未經規劃局審批,先斬後奏。
簽訂的合同最後有KFS補充條款,其中有一條KFS可以擅自變更小區變電箱。老百姓買房竟如此悲哀,窮盡畢生心血,明知對自己不利的條款,也只有簽字的份,想多加一個字都不行,要不就別買。而KFS就能增加幾十條補充協議,為他們做最大程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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