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KC 網絡電話公司
投訴內容: 本人於2009年曾購買KC 網絡電話公司網絡電話産品,因通話質量問題,購買後使用很少,近期準備使用時,發現自己的賬戶內金額為零,充值記錄與通話記錄也無法查詢到,與KC 網絡電話公司聯絡後被告知,我之前充值的話費只有兩年的有效期,KC 網絡電話公司已經對過期用戶數據進行清除。 現舉報KC 網絡電話公司存在霸王條款,充值時限定話費有效期並未對用戶進行適當提示,在未對用戶進行通知和提醒的情況下,刪除用戶數據,將用戶資金佔為己用,屬於侵犯他人財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