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龍湖金秋樂園開發商合同寫的天花亂墜交房後不履行合同
鄭州南龍湖是鄭州市十二五期間重點打造的龍湖宜居教育城,然而,龍湖金秋樂園——金秋置業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為卻長期得不到解決,宜居何從談起。主要問題有:
1、交房時間比合同約定時間晚1-3年,但開發商拒不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2、已經交房四年了,合同上寫明必需具備的電子門鈴、智慧化設施、醫療等配套設施等完全沒有。
3、非法收取並長期挪用業主維修基金、契稅、天然氣有限電視初裝費等,卻不及時辦理房産證,並非法扣押業主的房産證。
4、指使物業公司非法壟斷小區資源,限制正常安裝使用聯通、電信的電話及寬帶、有線電視等,將有線電視、電信、太陽能熱水器等安裝權非法承包給沒有資質的私人皮包公司牟利。
下圖是部分合同文本,應在2008年、2009年完成的項目至今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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