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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8%。其中,城市上漲1.9%,農村上漲1.5%;食品價格上漲2.4%,非食品價格上漲1.5%;消費品價格上漲1.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0%。1-7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3.1%。
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上漲0.1%。其中,城市上漲0.1%,農村持平(漲跌幅度為0);食品價格下降0.1%,非食品價格上漲0.2%;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6%。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4%,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約0.78個百分點。其中,鮮菜價格上漲8.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1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6.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7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8.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5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9個百分點;油脂價格上漲5.9%,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7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下降6.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48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8.7%,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71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6.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6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上漲3.1%。其中,酒類價格上漲6.8%,煙草價格上漲0.5%。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3.3%。其中,服裝價格上漲3.6%,鞋類價格上漲2.3%。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9%。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10.0%,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3%。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8%。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3.7%,醫療器具及用品價格上漲2.3%,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0.7%,西藥價格上漲0.5%。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9%。其中,通信工具價格下降11.8%,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4.4%,交通工具價格下降0.8%,車輛使用及維修價格上漲4.5%,城市間交通費價格上漲1.4%。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0.4%。其中,旅遊價格上漲2.4%,文娛費價格上漲1.6%,教育服務價格上漲1.5%,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及服務價格下降5.5%。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2.1%。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3.1%,水、電、燃料價格上漲2.5%,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5%。
據測算,在7月份1.8%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9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0.9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1%,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約0.04個百分點。其中,水産品價格下降0.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2.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0.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1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0.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1個百分點。
7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上漲0.2%。其中,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煙酒及用品、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0.8%、0.5%、0.2%、0.1%和0.1%,衣著、交通和通信價格分別下降0.5%和0.4%。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中,旅遊價格上漲5.0%。居住中,水、電、燃料價格上漲1.4%。
2012年7月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
|
7月 |
1-7月平均 |
|
環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1 |
1.8 |
3.1 |
其中:城市 |
0.1 |
1.9 |
3.1 |
農村 |
0.0 |
1.5 |
3.0 |
其中:食品 |
-0.1 |
2.4 |
6.2 |
非食品 |
0.2 |
1.5 |
1.6 |
其中:消費品 |
-0.1 |
1.7 |
3.6 |
服務項目 |
0.6 |
2.0 |
1.8 |
分類別 |
|||
一、食品 |
-0.1 |
2.4 |
6.2 |
糧 食 |
0.2 |
3.0 |
4.1 |
油 脂 |
0.4 |
5.9 |
5.8 |
肉禽及其製品 |
0.0 |
-6.1 |
6.5 |
其中:豬肉 |
-0.3 |
-18.7 |
2.5 |
蛋 |
-2.3 |
-6.5 |
-6.3 |
水産品 |
-0.6 |
6.7 |
10.0 |
鮮 菜 |
0.2 |
8.0 |
18.2 |
鮮 果 |
-2.9 |
8.7 |
-3.0 |
液體乳及乳製品 |
0.1 |
3.1 |
3.1 |
二、煙酒及用品 |
0.1 |
3.1 |
3.4 |
煙 草 |
0.0 |
0.5 |
0.5 |
酒 |
0.1 |
6.8 |
7.8 |
三、衣著 |
-0.5 |
3.3 |
3.5 |
服 裝 |
-0.5 |
3.6 |
3.6 |
鞋 |
-0.7 |
2.3 |
2.7 |
四、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0.2 |
1.9 |
2.2 |
耐用消費品 |
0.0 |
0.3 |
0.5 |
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 |
1.4 |
10.0 |
9.7 |
五、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0.1 |
1.8 |
2.3 |
中藥材及中成藥 |
0.1 |
3.7 |
7.0 |
西 藥 |
0.0 |
0.5 |
0.2 |
醫療保健服務 |
0.2 |
0.7 |
0.5 |
六、交通和通信 |
-0.4 |
-0.9 |
-0.1 |
交通工具 |
-0.1 |
-0.8 |
-0.6 |
車用燃料及零配件 |
-3.7 |
-4.4 |
3.6 |
通信工具 |
-1.0 |
-11.8 |
-12.9 |
通信服務 |
0.0 |
0.1 |
-0.2 |
七、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0.8 |
0.4 |
0.2 |
教育服務 |
0.2 |
1.5 |
1.2 |
旅 遊 |
5.0 |
2.4 |
2.0 |
八、居住 |
0.5 |
2.1 |
1.9 |
建房及裝修材料 |
0.0 |
0.5 |
1.5 |
住房租金 |
0.2 |
3.1 |
2.5 |
水、電、燃料 |
1.4 |
2.5 |
1.7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