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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資本懸疑劇漸入高潮

發佈時間: 2012年07月24日 09: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 財經國家新聞網

  雷士照明這出資本懸疑劇正漸入高潮。創始人吳長江與新股東之間的對峙將如何收場?

  自5月25日吳長江“辭任”董事長之後,雷士照明(2222.HK)股價直線下滑。截至7月13日停牌,股價腰斬至1.41港元/股。

  7月12日,雷士照明經銷商、供貨商齊聚公司總部,公開與公司新董事會成員決裂,談判開始沒多久就演變成一場劍拔弩張的對峙會。

  隔天上午,雷士照明在各地工廠相繼停工,工人拉出橫幅強烈要求吳長江復位。此前,作為雷士照明創始人的吳長江曾表示,“為雷士傾注了畢生的心血,依然會回來的,我不會也永遠不會放棄。”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雷士照明新任董事長、軟銀賽富亞洲創始合夥人閻焱(微博)幾乎被一邊倒地討伐。再也無法忍受的閻焱隨後回應稱,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上市準則的要求和律師的意見,“從未阻止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的管理層,希望能與其會面詳談。”

  閻焱還強調,吳長江2011年年底擅自把公司總部遷往重慶,以此獲得了當地政府的獎金和土地方面的好處,“但他並沒有把這部分收益計算到上市公司中,有損公司利益。”

  資本利劍的紅與黑、創始人被出局、經銷商逼宮、公司員工罷工、關聯交易的質疑——如此種種,將雷士照明推向命運的十字路口。

  資本登堂入室

  “雷士的這一切都是吳總一手造成的!”閻焱毫不掩飾其直言不諱的個性。 “我承認在資本方面並不精通,但是我在産業方面卻從未犯過錯”,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吳長江也從未掩飾過其率直。

  然而,對於吳長江而言,成也蕭何敗也蕭何。資本在其面臨股東糾紛之時曾發揮了“救世主”的角色,而如今吳為資本方面的“欠缺”付出了昂貴的學費。

  與軟銀賽富結緣,要從2005年年底、2006年年初説起。彼時吳長江與另外兩位創業者胡永宏、杜剛商定“分家”條件,最終吳向胡、杜二人分別支付8000萬元的分手費。

  一方面要支撐企業現金流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短時間支付1.6億元的補償金。一時間,吳長江求“錢”若渴。此時,軟銀賽富出現了。 2006年8月 14日,軟銀賽富向雷士照明投入的2200萬美元到賬,佔雷士股權比例35.71%。

  兩年之後的2008年8月,雷士照明為了增強其製造節能燈的能力,以“現金加股票”的方式收購世通投資有限公司,其中現金部分須支付4900萬美元左右。

  此前曾注資雷士照明的投資者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坦言,那時的雷士照明自由資金完全不能支撐吳長江的擴張戰略,唯一的辦法就是融資。

  當時公司賬上現金及存款僅有3000萬美元。此時,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

  軟銀賽富因先後兩次投資,持股比例達到36.05%,超越吳長江34.4%的持股比例,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高盛以11.02%的持股比例成為第三大股東。

  而完成對世通的收購後,吳長江的持股比例再度被稀釋至29.33%,依然低於軟銀賽富30.73%的持股比例。此持股比例一直保持至雷士照明IPO之時。以實業起家的吳長江此時並不知道,自己正滑向 “股權稀釋”的資本迷陣。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這為吳長江幾年之後進入另一個股權迷陣埋下了伏筆。

  醉翁之意不在酒

  朋友曾規勸吳長江不要過於分散股權,致使控制權旁落。對此,吳長江卻一百個自信,“即使投資者擁有企業持股上的控股權,但是他們本身不是做實業的人,他們需要自己這樣的實業家帶領雷士快速發展,才能為投資帶來回報。

  然而,吳長江顯然低估了資本的力量,多位曾經引進過風險投資的創業人士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風險投資逐利性決定了投資者可以選擇持股增值獲得回報,也可以憑藉其他的手段“吃”掉企業,謀得更大的利益。 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登陸港交所,發行6.94億股新股,發行價2.1港元/股,募資14.57億港元。而賽富以3200萬美元的投資額,最終獲得了6.81億股股票,折合港幣的持股成本僅為0.366港元/股,按IPO價格的投資回報為5.73倍。

  按照香港的上市規則,風險投資人在企業上市後6個月即可自由套現,而且雷士照明上市滿6個月後(2010年11月20日)其股價一直在4港元左右的高位徘徊,此時股價較賽富持倉成本價飆升至9.93倍。

  面對如此誘人的回報誘惑,軟銀賽富卻並未套現引起外界猜想。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較當日收盤價溢價11.9%)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吳跟隨軟銀賽富及高盛以個人及全資公司NVC的名義向施耐德出讓了3.09%的股權,致使持股比例下降至17.15%最低點,低於賽富18.48%的持股比例。

  一位私募人士在接受《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一邊是私募基金作為第一大控股方,一邊是國際産業巨頭作為第三大股東,此時的吳長江,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危險處境”。

  2011年9月,施耐德中國區總裁朱海提名其下屬李新宇出任雷士照明副總裁,分管核心業務商業照明工程及項目審批。吳長江終於開始意識到,施耐德最終的目的可能不僅僅是“投資”而已。

  “上市之後的雷士照明一直保持強勢的增長勢頭,公司依靠領先的産品和技術將品牌和渠道做起來,這是最大的優勢,也是施耐德入股的主要原因。”前述雷士照明投資人在接受《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採訪時稱。

  雖然閻焱公開表示因看好雷士照明的長期發展才不會套現其股票,但是外界仍傳言,跨國企業施耐德未來將購買軟銀賽富所持雷士照明的股權,軟銀賽富將得以更高價格退出。

  上述私募人士在接受《財經國家週刊》記者採訪時坦承,雷士照明對於吳長江而言是畢生的心血,而對於投資者而言,只是一個資本棋子、一個項目。投資者為了利益最大化,實現企業間並購將項目賣個好價錢也不失為明智的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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