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李越 張成
[ 如何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平衡當地政府、農民以及發展商之間的利益,決定了香河用地矛盾未來將如何演變 ]
頭頂“環首都經濟圈”光環的河北省香河縣,在經歷去年圈地風波後,正從房地産發展商投資建設的熱土,變成令發展商進退維谷的“泥潭”。
曾計劃投資300億元在香河錢旺鄉開發“華北民用進口商品貿易區”項目的綠地集團,如今成為最典型的被套牢者之一。
一份廣泛被媒體引用的“項目發展規劃方案”顯示,綠地集團曾與香河縣政府簽署過一份《新農村建設合作開發協議書》。根據協議,綠地將在錢旺鄉轄區內16個村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並在其後獲得建設用地開發商品房項目。
然而在去年圈地風波中,綠地香河項目區內農民安置回遷房一度停工,直到今年7月初,仍未有復工跡象,整個項目也就此擱淺。
記者聯絡綠地集團京津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詢問香河項目下一步計劃,但未獲回復。
在綠地香河項目所在的錢旺鄉,記者發現,涉嫌違規的土地出讓情形依然存在,村民與政府圍繞土地的爭議也在持續發酵,並未得以真正地有效解決。
在土地問題未能徹底解決的情況下,已投入大量資金的綠地項目何去何從,正成為香河圈地風波最值得關注的後續注腳之一。
三方博弈
根據綠地香河項目發展規劃方案所附的一份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批復文件,2010年底,省國土廳批復給香河縣29.6公頃週轉用地面積,用於錢旺鄉9個村新居民建設項目。
按規定,週轉用地則需要在批准之日起四年內歸還。在這四年裏,通過復耕6個村舊村址120.5公頃,錢旺鄉將獲得35.5公頃新增農用地面積用於歸還週轉用地,而節余的84.9公頃建設用地指標將用於土地置換。
土地整理工作正是由綠地負責完成,而整理置換出的建設用地,則將提供給綠地開發商品房。
但在綠地集團的發展規劃方案中,遠不止84.9公頃建設用地。上述九個個村莊除16683畝基本農田外,共有土地7002畝,這7002畝土地中,其中686畝土地將用於安置村民,通過復耕舊村址,綠地計劃獲得凈建設用地3681畝用於開發商品房。此外,復墾後形成的2650畝一般農田,各方也計劃通過購買建設用地指標後變性為建設用地。
“簡而言之,這一模式就是先在週轉用地上建設多層公寓回遷房,讓農民上樓,然後通過復耕原村址,一方面獲得新增農用地用於歸還週轉用地,另一方面獲得節余的集體建設用地。”一位學者向記者這樣解釋,“但一個鄉如何能取得那麼多的徵地指標,實現建設用地的變性?”
2010年3月,在省國土廳批復的29.6公頃週轉用地上,綠地已經開工建設安置回遷房,根據項目工程概況牌上的信息,回遷房有11層之高,原定2011年8月完工。
然而去年香河圈地事件掀起軒然大波期間,回遷房建設已停工,綠地總投資300億元的“華北民用進口商品貿易區”項目也就此擱淺。
根據錢旺鄉2011年工作總結報告,“近年來,全鄉共流轉土地12621畝,未佔面積6800余畝,全部需要復耕”,顯示當地違規用地的問題十分嚴重。而另一方面,去年7月錢旺鄉政府則發函給綠地集團要求其儘快復工。
不過直到今年7月初,記者在現場看見,回遷房工地仍然雜草叢生,完全沒有復工的跡象,11層公寓已經出地面5、6層,生銹的鋼筋卻預示著這一項目前途命運。
記者聯絡綠地集團京津事業部相關負責人詢問香河項目下一步計劃,但未能獲得回復。
按照該項目規劃,綠地香河項目的收益主要來自商品房項目的銷售,但在此之前,綠地首先需要墊資完成農民安置回遷房的建設,然後還需要完成土地一級開發。在香河土地問題尚未徹底厘清的現狀下,項目繼續推進的風險顯而易見。因此,擱置對綠地來説,未必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圈地求解
“農民的利益沒有得到優先考慮,當地把招商引資、和開發商做生意放在第一位,這是香河用地矛盾的深層次癥結所在”一位關注香河圈地事件的學者對記者表示。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農戶流轉土地” 這是中央在《關於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中明文指出的,但事實上,在經歷了去年大規模違法違規圈地風波後的河北省香河縣,強迫農戶流轉土地的問題雖然很大程度得到糾正,卻並沒能得到徹底根除。
在綠地香河項目計劃佔地的錢旺鄉成自務村,村民向記者出示了2010年與村委會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根據協議,農民每年可以獲得1200元流轉金,流轉金每十年遞增10%。
“這份土地流轉協議,實際上是‘反租倒包’,即承包地由村民流轉給村裏,再由村裏發包給人家,從中賺取差價,這是中央明令禁止的。”前述學者告訴記者。
在香河大規模違法違規圈地被曝光後,今年上半年,成自務村村民被告知上述協議已經作廢,村委會按照村民土地承包證上的在冊土地面積,異地等面積將土地重新分給了村民。雖然重新分到手的土地已非原先的耕地,不過村民畢竟擺脫了無地可耕的狀態。
然而,去年6月21日,也就是圈地風波爆發後,村委會要求村民簽訂的一份《成自務村村土地出讓村民意見書》卻依然繼續在履行。
根據這份所謂的土地出讓意見書,村南533畝集體土地將一次性出讓,由村集體協助開發企業辦理建設用地相關手續,出讓的價格為每畝15萬元,每位村民最終一次性分到約11萬元。
“11萬元錢已經收到了。”一位在意見書上簽字的村民告訴記者,但是這533畝土地作何用途,他卻表示不清楚。
事實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這份意見書中關於土地出讓的做法顯然並不合乎法規。
而錢旺鄉錢旺村村民也遇到了類似情況,原本被流轉出去的每人9分耕地,今年被村委會退還了6分地,另外3分地則給予了4.5萬元的款項。
“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沒有權利與村民簽訂經濟合同。”前述學者告訴記者,這種形式本身就不合乎法規,“而且土地出讓也必須經過正式的招牌挂程序,村委會無權出讓。”
讓錢旺村村民感到不踏實的是,雖然重新分到6分地,但是這6分地究竟是臨時給農民復耕,還是會一直維持這樣的現狀,村民的知情權仍然得不到保障。
如何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平衡當地政府、農民以及發展商之間的利益,決定了香河用地矛盾未來將如何演變。但在目前,這仍是一個難解的問題。綠地就此被套,而某種程度上也是受害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