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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寧訊(記者/吳麗萍 通訊員/孟萍)日前,經過修訂後的《廣西特色旅遊名縣評定標準與評分細則》正式出臺。該細則根據前一階段各地的創建工作反饋情況進行了修訂,更加突出對“旅遊特色挖掘與打造”的考評。
新的評定標準與評分細則有10個項目分類,分別是:旅遊發展政策與措施、旅遊特色挖掘與打造、旅遊産業規模、旅遊項目投資與公共服務、旅遊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旅遊宣傳推廣、旅遊服務與監管、旅遊人才發展與教育培訓、旅遊安全生産和旅遊綜合經濟效益。標準各項目總分值為1000分,獲評為廣西特色旅遊名縣的最低分應達到900分。此外,遊客滿意率在檢查驗收時進行;遊客滿意率不達80%以上的一票否決;如發生旅遊安全重特大事故的一票否決。
新標準具有兩大新特點:一是重“特色”,專門增加了“旅遊特色挖掘與打造”一節內容,賦予200分的高分值,總結提煉了10大方面的旅遊特色,並將分散于其它內容中有關“旅遊特色”的要求一併整合,以鼓勵和引導各創建縣積極挖掘和打造。二是將當地政府發展旅遊業的政策和措施排在第一位,強調政府主導型旅遊産業發展戰略,而後依次排為特色打造、産業規模、項目投資與公共服務、資源開發與保護、宣傳推廣、行業管理、人才發展、安全生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