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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立法促進母乳喂養

公益城市 來源:中國青年網 2019年09月20日 10:05 A-A+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林潔)近日,《廣州市母乳喂養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座談會舉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特別邀請了多名母乳喂養的媽媽到場,聽取並收集母親們對於如何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促進母乳喂養的意見和建議。

此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先後發函徵求了近90多個單位的意見,分別召開聽取立法顧問和立法諮詢專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市和區政府有關部門以及行政相對人等意見的多場論證會、座談會。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徵求意見稿,擬於今年9月底提請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二審後表決通過。

本次面向母乳媽媽及其家庭成員的意見徵詢座談會共有近40組家庭到場,近半數媽媽紛紛發言,表達對母乳喂養促進條例的意見及建議。其中,最受母乳媽媽關注及討論的,當屬母乳喂養知識的正確普及、用人單位對於哺乳假執行這兩項內容。

媽媽們表示,母親要堅持母乳喂養,需要得到很多方面支持,包括來自家人的支持、來自醫護人員的專業指導、來自社會環境的配套服務。希望政府可以為母乳喂養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護,衛生健康部門可以通過各種方式積極開展母乳喂養宣傳活動,為母乳喂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孕産婦及其家庭成員共同參與活動,積極學習母乳喂養知識。

“希望明確參加母乳喂養宣傳活動是夫妻共同的責任。”有媽媽提出,通過這一條例的出臺,可以更有效地規範醫療機構及醫護工作者對於促進母乳喂養的各項工作,設立母乳喂養諮詢門診等相關規定,發揮助産機構在促進母乳喂養工作中的作用。

例如草案修改稿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其他醫療機構應當將母乳喂養知識納入重點科室的崗位培訓。第九條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在進行新生兒訪視和兒童保健時,向産婦及其家庭成員提供有關母乳喂養等知識。第十一條規定禁止醫護人員在不符合醫學指徵情況下,建議哺乳期婦女使用母乳代用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推銷宣傳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産經營者的饋贈。

部分參加座談會的代表也表達了對用人單位在對哺乳媽媽關愛、對哺乳假的執行是否到位等方面的擔憂。草案修改稿中有專門對於用人單位建設母乳哺育設施的規範要求及對哺乳期女職員的工作保障要求的規定,媽媽們希望可以通過這個條例的出臺,讓她們找到“維權”的支持力量。

母乳喂養雖屬個人家庭事務,但為哺乳期媽媽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設施,是對哺乳期媽媽的關愛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需要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積極主動作為,帶動全社會共同努力。

本次母乳媽媽專場座談會,收集到的都是母乳媽媽們最關切的問題,體現了民主立法、立法為民的工作要求,立法的步驟及意見徵集的公開化,值得各部門各省市工作借鑒參考。媽媽們也希望,“希望促進母乳喂養的地方性法規儘快正式落地,給予媽媽和寶寶更多的合法保障。”

這次座談會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辦,母乳愛志願服務隊協辦。

編輯:張迪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