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益訴訟”亮劍公共利益
記者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近日舉行的“公益訴訟兩週年檢察開放日”上獲悉,作為基於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而新增加的一項職能,浙江檢察機關在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實行兩年來,扛起了公益訴訟的重任。
數據顯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浙江全省檢察機關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0328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9800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28件。啟動訴前程序案件9465件,向法院提起訴訟382件。
5月22日,“世界海龜日”前一天,浙江省舟山市檢察院就收購、運輸、出售海龜破壞海洋野生動物保護資源的3起案件15人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這是迄今為止舟山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同時,該案也是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向海事法院提起的海洋生物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統計,一年來,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訴前程序案件5210件,督促修復被毀耕地、林地635余畝,清理各類垃圾固廢27萬餘噸,補種樹木1.8萬餘棵,增殖放流魚苗850萬餘尾,督促關停和整治造成環境污染企業182家。
除了環境資源,浙江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高傑説,食品藥品安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財産保護以及英雄烈士等都是檢察機關重點公益的保護對象。“兩男子身著倣納粹軍服在蕭山烈士陵園拍照”案是浙江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英雄烈士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中,浙江檢察機關還通過向行政機關發送訴前檢察建議、召開訴前圓桌會議等,把行政訴前程序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史雋 董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