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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撫州發出首份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

公益城市 來源:中國婦女報 2019年06月24日 09:13 A-A+

  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一名10歲女生芳芳長期遭受養父熊某毆打,鋻於芳芳面臨著家暴的現實危險,近日,當地婦聯與學校、街辦、社區、派出所等各方聯動進行干預,並聯絡上了芳芳的生父孔某,當得知孔某有要回芳芳撫養權的意願後,指導孔某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據了解,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法院前不久已向熊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也是撫州首份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

  據當地媒體報道,芳芳生父孔某和芳芳媽媽因年少懵懂,于2009年12月生下芳芳,兩人都缺乏養育孩子的能力,後又因性格不合分手。孔某在外打工,孩子交由爺爺照顧。熊某夫婦想領養芳芳,於是在2010年7月辦理了領養手續。後來,芳芳的親生父母都各自組建了家庭。

  關於芳芳被家暴一事,臨川區法院查明,熊某的妻子已離家出走,53歲的熊某和芳芳依靠低保維持生活。在養育芳芳過程中,熊某長期因一些小事用手、木棍毆打芳芳致其遍體鱗傷。公安機關也曾向熊某下達家庭暴力告誡書。而芳芳的老師也證明,芳芳的手曾經被打骨折過,吊著繃帶來上課,手臂也被牙籤扎過。

  “幾年前,我聽説熊某經常家暴芳芳,便找到熊某協商,想自己撫養芳芳,可是熊某不同意。”孔某表示,為了將芳芳從家暴中解救出來,他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女兒的撫養權。

  一邊是生父,一邊是養父,你願意跟誰一起生活?面對詢問,芳芳選擇了前者。

  法院依法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也載明,禁止熊某對芳芳實施家庭暴力;芳芳由生父即申請人孔某帶離熊某住處進行臨時庇護;禁止熊某騷擾、跟蹤、接觸芳芳及其相關近親屬。如熊某違反上述禁令,法院將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法院已受理孔某訴熊某解除收養關係一案,並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

  “我的愛人對芳芳的遭遇特別同情,也非常支持我把芳芳帶回家,希望法院能夠支持我拿回女兒的撫養權。”芳芳生父孔某還表示,“這麼多年,我沒有在孩子身邊保護好她,以後我一定會盡力給女兒提供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環境。”

  一直積極介入此事的撫州市婦聯工作人員表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是婦聯的職責所在,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也將視情況對芳芳進行心理疏導。(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劉旭 發自南昌)

編輯:張迪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