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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萬名兒童主任關愛服務留守困境兒童

公益人物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9年05月29日 14:56 A-A+

  民政部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民政部聯合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近日制定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介紹,意見要求,在村(居)民委員會一級設立“兒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任,負責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在鄉鎮(街道)一級設立“兒童督導員”,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明確一名工作人員擔任,負責鄉鎮(街道)的留守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據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副司長倪春霞介紹,目前,全國鄉鎮和街道一級的兒童督導員共有4.5萬名,村(居)民委員會一級的兒童主任,共有62萬名。意見明確了兒童主任6項工作職責、兒童督導員8項工作職責。

  意見要求,兒童主任要組織開展信息排查,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生活保障、家庭監護、就學情況等基本信息,及時將信息報送給鄉鎮街道的兒童督導員,形成上下聯動機制,指導、見證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和受委託監護人簽訂《委託監護確認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倪春霞表示,兒童主任的另一項重要職責是定期走訪監護情況較差、失學、輟學、無戶籍以及患病殘疾等重點兒童,協助提供監護指導、精神關懷、返校複學、落實戶籍等關愛服務,在困境兒童家庭中普及相關社會救助政策,並助其申請。

  兒童主任還有強制報告職責,及時向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報告一些特殊的危險情況。“比如,一個孩子的父母親出去打工,沒有委託監護人,讓孩子單獨居住,孩子突然失蹤了,監護人突然喪失監護能力或者不履行監護職責,孩子遭受了嚴重家庭暴力等,遇到這些情形,兒童主任要發聲,情況嚴重時要向公安機關報告,一般情況時可以向鄉、鎮的兒童督導員報告。”倪春霞表示。(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亦君)

編輯:張迪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