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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與國民收入分配調整

 

CCTV.com  2010年01月02日 18: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求是》  

  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要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落實這一決策,對於推動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意義十分重大。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必須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提高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而要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要繼續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

  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擴內需的基本保證

  一切社會的生産都是為了滿足消費需求。以商品交換為基礎的現代社會的經濟活動,劃分為生産、交換、分配和消費四個環節。生産為消費提供對象,從而決定消費的數量和方式;消費作為生産的目的和動力,又為生産創造出新的需要。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生産與消費直接聯絡,處於簡單平衡狀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産品必須經過交換和分配成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才能進入消費環節,這就使生産與消費的聯絡變得錯綜複雜。

  分配在連接生産與消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分配方式是否公平、合理,關係到社會成員各自獲得物質利益的多少,決定著社會産品能否順利、有效地進入消費過程,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應當説,一個社會,只要有生産能力,就應該具有相應的消費能力。如果不是産品結構與消費需求結構失衡,不是産品流通不暢,不是儲蓄率過高,不是分配不合理導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社會産品就不應該出現過剩。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新中國成立60年來,雖然經濟發展突飛猛進,但社會總體消費水平較低,現有的生産能力與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之間,還存在很大差距。在當前生産能力遠不能滿足消費需求的階段出現國內需求不足,除了産品結構不合理與市場建設滯後、社會保障不夠以外,與收入分配製度不完善直接相關。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不斷擴大社會再生産,創造更為豐富的物質産品,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是社會生産的根本目的。因此,社會生産品不能全部用於生活消費而分光吃凈,必須將其中一部分轉化為投資和出口,形成擴大再生産能力和換取外匯儲備。消費、投資和出口,就是與生産品相適應的消費需求總構成,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將社會總産品合理地分配為生活消費、投資消費和出口消費份額,將生活消費份額合理地分配給不同的社會成員,是社會再生産正常運行的必要前提。

  當前,我國內需不足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因素是居民消費的有效需求不足,特別是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缺乏有支付能力的消費需求,也就是通常所説的沒錢消費。據《中國統計年鑒(2009)》,2008年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費性支出,全國為11242.85元;佔10%的最低收入戶為4532.88元,佔10%的低收入戶為6195.32元,佔20%的中等偏下戶為7993.67元,佔20%的中等收入戶為10344.70元;佔20%的中等偏上戶為13316.63元,佔10%的高收入戶為17888.18元,佔10%的最高收入戶為26982.13元。2008年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費支出,全國為3660.68元,低收入戶為2144.78元,中低收入戶為2652.77元,中等收入戶為3286.44元,中高收入戶為4191.25元,高收入戶為6853.69元。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中等收入戶及其以下的家庭均未達到平均消費水平。可以想見,如果中等收入家庭能達到平均消費水平,中低偏下和最低收入家庭的消費水平能提高一個檔次,我國的內需將會有怎樣的擴張!

  我國中等及其以下收入家庭佔家庭總數的絕大份額,這些家庭成員消費水平偏低,必然導致整個社會消費需求不足。因此,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提高中低收入群體的分配比重,是擴大我國有支付能力需求的基本層面。只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在消費與生産之間建立起客觀、公平、合理的內在聯絡,我國經濟才能持續快速健康增長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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