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日電 記者2日從商務部獲悉,為順利實施汽車以舊換新政策,防止報廢車、拼裝車流向社會,商務部、公安部等五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採取四大措施加強對報廢汽車的監督管理。
這四大措施分別是:
——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管理。商務主管部門要統籌規劃,健全企業的進出機制,推動企業完善回收服務網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出售報廢汽車、拼裝車,以及買賣或偽造、變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等行為。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回收拆解企業治安狀況的監管。
——認真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公安部門要嚴格報廢汽車登出登記制度,加大路面查處報廢汽車的力度。環境保護部門要強化在用汽車的環保定期檢驗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營運車輛市場準入管理。
——加大對報廢汽車拆解市場的整治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活動的企業或個人,依法查處報廢汽車和拼裝車輛進入市場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汽車維修企業的管理。
——各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協作。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報廢車輛的動態信息以及相關企業的工作情況。
責編:龐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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