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第一批28家公司集體掛牌上市,時至今日,創業板“滿月”已過。在20多個交易日裏,創業板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也動蕩了無數人的心魄。從首日的爆炒到次日的暴跌,以及隨後的復位之路,創業板誕生初期的表現並沒有出乎事先很多人的預料。畢竟,創業板市場先天的基因與主板和中小板並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而創業板發生基因突變和轉基因的可能性也並不大。在隨後成長的日子裏,創業板依舊需要和主板、中小板這些哥哥姐姐們一樣,打針吃藥,再打針再吃藥……
據證券日報報道,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創業板公司的高市盈率讓投資者發現,相比之下主板的股票是那樣的具有投資價值。有了創業板的這樣一個標桿,主板股票的“層高”提高不少。不過,市盈率高也未見得是壞事,正如有錢並不是壞事一樣,但是,還有一句話説的是,男人有錢就變壞,這句話儘管有些絕對,但是並非完全沒有道理,至少在上市公司中,超募的資金已經讓不少創業板上市公司有了“非份之想”。
11月3日,億緯鋰能發佈了創業板第一份“資金置換”獨立董事意見公告,計劃用募集資金置換“早先已經投入主營業務的自籌資金”, 此舉一齣,立即引起了各界質疑,業內人士紛紛指出,“資金置換”明顯有變相挪用募集資金之嫌。儘管,資金置換表面上並不會改變資金的數量,但通過置換後,就像洗錢的過程一樣,企業原先的募集資金搖身一變,成了上市公司的自籌資金,規避了證監會對募集資金的監管。按照證監會的規定,上市公司的募集資金只能按照招股説明書中的承諾使用,不得挪用,但對於上市公司的“私房錢”,證監會則鞭長莫及。
繼億緯鋰能之後,目前已經有包括華誼兄弟、上海佳豪等多家家創業板公司發佈了類似的“資金置換”公告,創業板募集資金變相挪用的風險正在與日俱增。
除了變相挪用募集資金的隱患外,創業板原始股東變相出售公司限售股套現,也開始盛行。據媒體報道,包括華誼兄弟在內的一些創業板的原始股東,打著“股權質押”的幌子,以5折的價格大舉變相拋售公司限售股。由於原始股有限售期限制,這些原始股東們和接手盤約定以5折的價格合同協議轉讓,具體操作時,雙方達成一份“股權質押融資合同”,原始股東便以“股權質押融資為由”向深交所提出申請,再到中登公司辦理凍結手續,等限售期過後再交易過戶。對於這些行為,法律人士認為,這是一種變相減持。
在剛剛召開的第五屆中國證券市場年會上,剛剛滿月的創業板自然成為學者專家們的熱議。
創業板和中小板應合一
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思危:我們的深交所現在有一個主板,有一個中小企業板,再加上一個創業板,但是從它的結構來看我覺得還有值得商榷之處。因為現在我們國家規定,主板的增量都到上交所,所以深交所有一個如何進一步發展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其實我認為當初我們設立中小企業板的時候是因為創業板暫時不能開。當時建議建立科技板塊中小企業板,按照主板的要求,防範風險,逐步降低條件、擴大規模,最後使它成為創業板。但是現在做法是,把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分開了,我個人感覺這個問題可能將來要改變,因為這兩個板之間有很多交錯,當然我也理解深交所一個需要有增量,所以中小企業板不能放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説,如果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並存,有可能會二者都得不到發展。因為弄不好就可能有的市場被邊緣化,香港的創業板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是被邊緣化的,這個教訓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我們要支持創新型企業,有的人要支持創業型企業,這兩個還是不同的,因為創業型企業只要創業都可以叫做創業型企業,説得刻薄一點開個小面館也是創業,但是創新型企業是有明確定位的,像納斯達克前面規定的都是很明確的。所以要嚴格的規定什麼是創新型企業,可能需要證監會和科技部共同來研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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