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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打新型操縱 “快槍手”莫建軍等遭罰

 

CCTV.com  2009年11月26日 08: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上海證券報  

  ⊙記者 張歡 ○編輯 衡道慶

  在市場操縱案件查處方面,隨著證監會持續多年的高壓打擊,一直為中小股民深惡痛絕的傳統坐莊方式目前已基本消失。然而近年來,短線操縱、“搶帽子”等新型操縱手法開始浮現,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這其中,通過頻繁申買撤單方式拉抬股價,並借機高位出貨的新型股價操縱手法尤為活躍。

  近期,中國證監會稽查執法部門與交易所合作,查處了盧道軍、莫建軍等四起通過頻繁申買撤單操縱股價的案件。

  “快槍手”莫建軍操縱七隻股票

  莫建軍,70年代生人,家住上海寶山區,職業股民。2006年7月4日,莫建軍開立資金賬戶,包括開戶手續、賬戶操作、業務開通及相關資金存取均為莫建軍本人。

  經調查,從2007年2月16日起,莫建軍通過頻繁申報和撤單行為操縱七隻股票。提前建倉、虛假申報、拉高股價、迅速撤單、順利出貨,這就是莫建軍短線操縱股價的基本套路。

  一般來説,在集合競價階段,莫建軍利用前五分鐘可以申報也可以撤單的特點,以漲停價挂出大單,造成市場“瘋搶”股票的假象。在停止撤單前的最後一刻,將買單撤出。而在連續競價階段,則往往將大單挂在3-5檔,然後在幾秒內迅速撤單,最快一次僅用時三秒。在拉升完成後,莫建軍逐步將頭一天建倉的股票賣出,最後順利完成出貨的過程。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在調查中發現,莫建軍短線操縱的幾隻股票中,在集合競價階段的操縱尤為兇悍。而股市中的很多老股民,一般都會根據集合競價時的價格變化,來判斷這只股票當日的走勢,這種虛假申報將直接導致股民對股價的誤判。

  以“泰豪科技”為例,在當時的集合競價階段,莫建軍以當日漲停板價格申報買了七萬多股“泰豪科技”股票,隨後全部成功撤單,佔集合競價階段市場總申報量的36.44%,買入申報撤單量佔市場總撤單量的98.73%。

  在連續競價階段,莫建軍也多次反復申買撤單,無一次失手。其中在10:12到10:41的時間段中,莫建軍連續四筆申報買入,申買價格逐步提高,買入申報撤單量佔市場買入總申報量的31.33%,而股票市場成交價格從申報前的15.58元上升到15.72元。

  從13:06開始,莫建軍在邊拉變賣的過程中逐漸出貨,最終完成了出貨過程。據統計,當日賬戶買入泰豪科技股票26筆,共計1000多萬股,全部申報撤單,並成功撤單,買入申報撤單量佔當日市場買入總申報量的54%。

  中國證監會認定,莫建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第一款第四項關於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203條規定的“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決定對莫建軍沒收違法所得77.48萬元,並處以罰款77.48萬元。

  鐵證面前盧道軍心理防線崩潰

  對於稽查執法部門和交易所來説,新型股價操縱行為不僅造成證券市場價值的嚴重扭曲,傷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其本身的取證和查處工作也尤為困難。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相關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一般分為兩個步驟:一是認定賬戶實際控制人;二是鑒定違法行為情況。如果賬戶所有人不是實際控制人,則前期工作會相當困難,必須到營業部、銀行去尋找相關證據。而第二步鑒定行為也非常複雜,要找出其行為與股價異動的證據聯絡,要證明其行為係主觀以資金優勢操縱股價獲取非法收益。發生在莫道軍案前的盧道軍案調查取證工作就是很好的例子。

  由於盧道軍使用他人賬戶進行操作,稽查執法部門起初在立案時並沒有將其列入調查對象中,其是在執法部門的進一步調查中才浮出水面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從營業部浩繁的材料中發現一張顯示實際控制人為盧道軍的存款單,執法人員隨後順藤摸瓜,接觸到案情的本來面目。

  盧道軍本人極不配合調查工作,調查人員經調查得知其每天9:45要到營業部看盤的習慣後,才將盧道軍“逮”個正著。當時,盧道軍矢口否認他是賬戶的實際控制人,並詐稱女兒生病,揚言只給調查人員一個小時的時間,否則後果由調查人員負責。在調查人員拿出鐵證後,盧道軍的心理防線頓時崩潰,再不謊稱女兒生病了。有意思的是,據調查人員介紹,在查處莫建軍的案子中,莫建軍當即拿出一個藥瓶,表示自己有心臟病,如果因為調查而受到刺激,調查人員要對他的生命安全負責。

  盧道軍在操作手法上和莫建軍也有所不同。莫建軍是各個出擊,盧道軍則是畢其功於一役。經查明,2008年1月23日,盧道軍利用張春梅、李麗虹賬戶組在多個時間段內交易“四維控股”股票過程中,通過逐步拉升價格,短時間內進行頻繁虛假買入申報,致使“四維控股”股票申買委託量短期內迅速放大,製造買盤洶湧的假象,申買價格始終低於前一秒的市場平均成本價。在推高價格和不斷申撤過程中,盧道軍趁機挂出賣單陸續賣出所持股票,實現賣出收益34.96萬元。

  證監會根據盧道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對盧道軍沒收違法所得34.96萬元,並處以同等數額的罰款。

  嚴查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決不手軟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短線操縱的危害性不言而喻。首先,人為地扭曲證券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使證券市場的價格與其價值相背離,造成證券市場供求假象,形成資源錯配,破壞證券市場價格發現功能、風險管理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

  其次,侵蝕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破壞證券市場投資功能,影響投資者信心,動搖市場發展的基礎。再者,破壞證券市場正常秩序,割裂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正常關係,嚴重的可引發市場動蕩和金融風波。

  此外,這種短線操縱往往利用不大的資金就可以對一隻小盤股形成操縱,尤其是創業板推出後,會面臨更大的操縱風險。

  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此類短線操縱案件,一般都是交易所先行發現。交易所在發現賬戶交易出現異動情況後,馬上展開初步分析調查,如發現確實存在違法違規操縱,則上報給證監會。證監會稽查局根據上報情況作出是否立案決定,如立案則交與稽查總隊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再交與行政處罰委,進行審理查處。

  這其中,稽查總隊這只默默無聞的執法隊伍承擔著重要而特殊的責任。稽查總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半數的工作日都在外地辦案。雖然出差時間長、工作強度大,但執法的高效率卻屢屢得到有關部門的嘉獎。此外,有些地方部門不熟悉稽查總隊的調查權,也給調查取證過程造成了很大難度。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對任何誤導投資者,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希望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廣大投資者自覺遵守證券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的良好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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