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汽車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剖析車險潛規則:按需選擇是關鍵

 

CCTV.com  2009年11月09日 14: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經濟網  

  車險市場向來是陷阱重重、玄機無數,由於險種繁多、法規和管理不到位,消費者往往防不勝防,中了招才知道。在車險的種種"潛規則"中,捆綁銷售就是突出的一項。

  強行搭售、誤導入保捆綁銷售或明或暗

  近日,天津市民陳女士在一家4S店看上了輛速騰轎車,在配置、車價、各項費用都問清楚的情況下,決定買該款車。但銷售人員提出一個條件:到他們車行買車必須附帶買保險甚至上牌。陳女士認為自己買的是車,並非一定要在該車行買保險或上牌,而4S店讓她購買指定保險的理由是,在4S店上保險理賠比較方便。當陳女士提出自己上保險後,銷售人員又以在別處上保險,將來維修不及時等"勸導"。結果,第一次買車的陳女士,只好在該店買了全險,共計4768元。但她越想越覺得不對,這不是強制消費嗎?同時遭遇此經歷的王先生、劉女士等人也提出了同樣的疑問。

  購車或者辦車貸的同時必須買保險,陳女士等人的經歷就是一種捆綁銷售,即使購車過程中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在選擇車險的時候也往往由於不了解情況而被保險人員忽悠,兩種情況很常見:

  一、強行搭售險種。在目前的車險種類中,"第三者責任險"是車主必須買的,車損險和防盜險等險種是可供選擇的險種,但在很多汽車交易市場把責任險、防盜險和車損險捆綁起來作為基本險銷售。

  二、誤導車主投保。乘客險、玻璃破碎險、車輛損失險事關車主切身利益,車主願意購買,但新車的自燃險、私家車的貨物險、營運停駛損失險則可以不買。但有的車險代理人要麼不給車主解釋清楚,要麼誤導車主入保,使一些沒有經驗的車主買了不該買或可以不買的保險。

  業內人士表示,捆綁保險是不合理的搭售行為。在目前的車險種類中,只有"交強險"才是每位車主必須要買的,"全險"是自願選擇。而且遇到所謂折扣也要留心,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代理人給你的保險折扣越高,意味著以後定損越困難。建議消費者選擇規範的代理商上保險,不要圖一時的便宜。

  避免被誤導怎樣選擇車險?

  "當初買車不用費什麼腦筋,到買保險時,卻讓我十分苦惱。"剛買了新車的王先生説。非專業人士在選擇車險時往往無從下手,往往聽信了保險人員忽悠,花了冤枉錢還沒得到想要的服務,針對這種情況,財險車險專家為四類人設計了四種交強險外的車險購買方案。

  一、對於新手新車,可加買6種車險,分別為車損險、三責險、盜搶險、玻璃破碎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由於是新手,難免出現一些磕磕碰碰的意外情況,所以有必要給愛車一個全面的保障。

  二、如果新手開的是舊車,只要增買車損險、三責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4類保險。老舊車輛被盜幾率比較低,所以盜搶險可免;老車的玻璃即使裂條縫,只要不影響駕駛,玻璃破碎險可以不保。

  三、對於老司機、新車這個類型,可加買車損險、三責險、盜搶險、玻璃破碎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劃痕險。老司機大多有熟練的駕駛技能,出於費用考慮,可以放棄不計免賠特約險。

  四、要是老司機開舊車,所需要的車險最少了,一般只需要增買車損險、三責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3種。雖然是舊車,但大碰撞後也要修理,所以投保車損險不可少。雖然是老司機,有豐富的駕駛經驗,但難免會有意外,為了讓自身有保障,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也是必需的。

  專家提醒,由於目前相關車險險種較多,而且條款也比較抽象,車主一般很難具體理解不同險種的詳細情況,車主在購買汽車商業險前,最好詳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以便得到正確的指導。

  相關鏈結:

責編:王玉飛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