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價成本由國際投資家根據預期來決定的現實下,成品油價格的市場化,暫時找不到最優方案。而次優方案的核心,是讓成品油定價回歸商品屬性,由供求均衡來決定價格,實際上就是徹底放開成品油市場,使得價格形成機制透明化。但這樣做也有相對於國際成品油平均價格水平過高或過低、國內成品油製造商的壟斷地位可能造成壟斷價格兩種極端可能,對此,事前須有足夠估計。
不知不覺間,我們又臨近了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的時間窗口。這是自從發改委今年5月推出《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當出現22個工作日內國際原油價格波動超過4%的情況時,國內成品油價格將作相應調整”以來,第二次呈現成品油調價的時間窗口。第一次是在9月初,不過那次雖然具備了價格上調的客觀條件,但最終沒有調價。發改委給出的理由是:“22個工作日內國際原油價格波動超過4%”只是調價的條件之一,而且是必要條件,究竟調不調還要根據實際情況。本來,這對於廣大成品油消費者來説是一件好事,但學者們卻從更深層面感到了憂慮:既然該上調的可以不上調,那就意味著以後該降價的時候也可以不降價了。於是有人又提出,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到底算是市場化定價呢,還是管制化?
從定價依據看,像是市場化,因為調價的依據是國際原油的市場價格,但如果只把“22個工作日內國際原油價格波動超過4%”作為調價的必要條件,那最終調不調價,還是由發改委説了算,到頭來實際還是管制化。國人過去深為不滿的油價只漲不跌的問題,還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
又有人提出,把現行《辦法》中的“22個工作日內國際原油價格波動超過4%”調價條件硬性化,使其不再是必要條件,而是充要條件,這樣任何人為因素都將被有效剔除,從而形成真正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筆者以為,問題恐怕並不這樣簡單。要想弄清問題本質,還得從國際原油價格的形成機制説起。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多數人都相信國際原油價格是由供求決定的,然而回歸上世紀70年代以後的數據結果,卻不支持這樣的判斷。世人發現,石油價格竟然是由美元決定的!也就是説,美元貶值則石油漲價,而美元升值則石油跌價,由此形成了美元資産和國際原油之間的風險對衝關係。正因如此,越來越多的人看重石油的資産屬性,或者更乾脆地説,石油實際上是一項資産,而非簡單的商品。
既然是資産,那其價格也就由預期和風險判斷來決定了。可是,拿著石油的人並不都是把它當資産來使用的,我們用石油煉成汽油或柴油,而汽油和柴油的意義是它用能量來推動汽車發動機上的活塞來轉動車輪。這樣看來,對於廣大消費者來説,石油的價值在於其給大家帶來的效用,也就是商品屬性,而非資産屬性。這就産生了一個矛盾:國際原油價格的形成依據是其資産屬性,而成品油——對於其使用者來説是商品——卻要根據國際原油來定價,也就是説,原油價格由投資家們來定,投資家們看好原油,我們就得為高油價買單,而只有當投資家們不看好原油時,我們才能從中“佔點便宜”。這麼一來,我開車的成本居然是國際投資家們根據他們的投資預期來定的,這能叫市場化嗎?
雖説這是個世界性的問題,不光我們獨有,不弄清其中的關係,我們怕永遠也不無法明白所謂成品油價格市場化的真正含義。要想解決上述矛盾,除非能做到兩點:要麼讓國際原油回歸商品屬性,使其價格根據實際的供求關係來變動,這樣我們也好根據我們對成品油的需求來理解和接受原油價格的波動;要麼我們能讓自己的車輪從油價上漲的那一刻開始為我們轉出更多的單位價值(提高預期)或是減少事故的可能性(降低風險),也讓我們從汽油的消費中品嘗投資的快樂。可惜,這兩點我們都做不到,或者説,暫時找不到最優方案。
那我們不妨來探討一下次優方案。次優方案的核心,是讓成品油定價回歸商品屬性,由供求均衡來決定價格,這實際上就是徹底放開成品油市場。這樣做的好處是,價格形成機制透明化,使需求者對價格的漲跌既心中有數又願意接受。但是,也有極端可能必須事前考慮,一是相對於國際成品油平均價格水平過高或過低的情況,二是國內成品油製造商的壟斷地位可能造成的壟斷價格。
對於前者,歷史上已經發生過,比如去年,國內成品油價格過低,以至於出現境外航空公司的飛機飛到中國來加油的現象。如果是供求定價機制的話,遇到這種情況,這些利用國際慣例之便轉嫁到中國的需求就會推升國內成品油價格,到頭來國內消費者還是享受不到因供求變化而出現的降價的好處。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呢?筆者的建議是實行含補貼價格,也就是在供求均衡價格基礎上加上政府補貼,使價格水平與國際“接軌”。這就要求中央政府對於可能影響國計民生和物價水平的産業實施全額財政補貼,而對於普通消費者,可根據環保和鼓勵新能源的需要實施部分補貼,這樣,跑到中國來喝便宜油的市場激勵就會消失。而當國內成品油價格過高的時候,市場又會出現走私成品油的激勵,這就需要我們真正開放這個市場,允許海外供應商在中國銷售成品油,從而改善供求關係。
説到供給,就不能不説説壟斷經營的問題。長期以來,出於國家戰略安全的考慮,我們只有少數石油公司有權從事原油買賣和成品油加工銷售,一旦放開油價勢必會引起壟斷方對壟斷利潤的慾望,這些巨頭可以通過控制供給量來達到控制價格的目的。因此,在現有條件下要想實施次優方案也是不可能的。思前想後,我們首先還得從開放成品油市場著手,允許民營企業、海外企業共同參與國內成品油供給,由此形成合理的市場形態,以此保證價格的合理形成機制。
總之,當前的《辦法》只能算是權宜之計,最終實現成品油價格的市場化,還得靠市場機制來解決。 (來源:上海證券報 田 立 作者係哈爾濱商業大學金融學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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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