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李市鎮部分村莊的電費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見,有的農戶最高時1度電竟達61.9元。昨日,市物價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天價電”調查結果,責令違規電力公司退還多收取的電費,同時給予一定的罰款。
經調查,“天價電”片區供電的都是當地一家小水電公司——陽石電力公司,李市鎮供區內有13個居民小組,其中6個居民小組(1754戶、約5000人)存在電價外分攤電損費用問題,即在國家規定的城鄉電價同價的0.52元/度外進行了加價。
物價部門調查顯示,造成高電價的原因,是企業按每小組總表收費,而總表與分表之間有個“電度差”,即通常稱的“電損”,且“電度差”數額較大,陽石電力公司自行將“電度差”的費用分攤到每戶農民身上。
據介紹,李市鎮村民為“天價電”買單的真正原因,是當地農網改造過程中電企“打架”所致。陽石電力公司係一家股份制企業,由85名股東持股,而重慶市唯一的農網改造承貸主體是重慶市電力公司,須接收陽石電力公司的供區後進行。
對於供區移交,陽石電力公司曾提出補償要求。該公司經理袁某表示,目前每度電的銷售利潤約為3角錢,每年利潤約為150萬元,一旦將供區移交,每度電的利潤只有幾分錢,損失巨大。而且員工還面臨安置和生計難題,必須得到合理賠償,總額應該不少於數百萬元。
對此,市電力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因該供區的農網改造要花費上千萬元。此後,隨著農網改造的完成,兩家企業矛盾加劇,久拖不決。最終的結果是,陽石電力公司將認為應該“補償”的費用轉嫁至村民頭上,於是出現上述的“天價電”。
市物價局通報稱,陽石電力公司的行為已嚴重違反2008年物價部門出臺的35號文件。該文件于當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主要內容是規定城鄉電價同價,必須抄表到戶、收費到戶等。陽石電力公司必須清退所有違規所得,同時給予最高可達3萬元的罰款。
市物價局表示,昨日將查實的情況通過媒體曝光,希望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督促其他電力公司按照35號文件執行,同時希望用電居民積極舉報高電價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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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