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的一處簡陋陳舊的農村電線桿,是用木棒捆綁而成,安全隱患嚴重。
重慶江津區李市鎮孔目村一社的一名電費收費員,手持農民的電費繳納單據。上面顯示著孔目村一社農民陳治洪平均每度電繳納12.7元。
重慶江津區李市鎮孔目村一社村民陳治洪的一張電費繳納單據。上面顯示著陳治洪2009年4月共用電5度,卻分攤了150度電的損耗,實際繳納電費80.6元,平均每度電16.12元。
用1度電,最高竟收60元
電力企業爭利致重慶3萬農民受困
記者 劉健 王曉磊 李松
重慶市江津區李市鎮部分村莊的3萬多農民,多年來一直承受著“天價電”:電費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見,有的農戶最高時1度電竟達61.9元。
記者在採訪中看到,由於電壓不穩定,家用電器經常不能正常運轉,打米機、抽水機要夜裏才能工作,魚塘供氧機故障頻發,經常導致死魚、絕收。電力設施嚴重老化,極易損毀,人畜觸電死亡事故屢屢發生。
記者調查了解到,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是重慶市電力公司和江津農村小水電企業———陽石電力公司不能達成供區移交條件,導致3萬多名農民多年來遲遲不能享受農網改造政策。陽石電力公司指責重慶市電力公司作為國有企業,只顧自身利益,不願承擔農網改造社會責任;重慶市電力公司則指責陽石電力公司是“只交骨頭不交肉”。
陳昌德用了1度電,竟要繳60余元
江津區當地的規定農電價為每度0.52元,但是李市鎮部分村莊電價一般低則1.5元以上,高則每度二三十元,甚至更高。2007年5月,江津區李市鎮孔目村二組農民陳昌德接到了電費單,他當月只用了1度電,卻要承擔118度的“跑電”(電力損耗)費,實繳電費達61.9元。
陳昌德的情況並非特例。記者查閱當年同一月份農民繳納電費的單據後發現,孔目村2組的周友清,2007年5月只用電2度,繳納電費62.4元,平均每度電31.2元;同為2組的范治乾當月只用電3度,繳納電費62.9元,平均每度電20.9元。
多年來一直使用這種“天價電”的,包括李市鎮的近1萬戶3萬多名村民。近兩年來,電價高的情況沒有根本好轉,以創下李市鎮“電價記錄”的陳昌德為例,2008年他家平均用電價格超過每度10元,有多個月份超過每度30元。後來他所在的村莊小組的村民集資,自主更新了部分電力設施,今年1至7月他家平均用電價格降至1.36元。
而大多數村莊的村民沒有自行更換線路,至今仍承擔著高電價。以李市鎮兩岔村7社部分村民今年6月交電費為例,廖祖華只用2度電,卻繳了63.95元電費,平均每度電31.98元;肖吉祥用了16度電,交費71.24元;廖遠昌用了23度電,交了74.88元;之所以共用一個電表而電價不同,原因是每戶要平均承擔線損,所以用電越少的,平均電價就高。
電費之所以貴,是因為沒有實行農網改造,電力設備陳舊老化。孔目村村委會主任周在蓮説,村裏的輸變電線路大多是二三十年前架設的,非常陳舊,電力損耗很大。記者看到有的電線是用竹竿挑著的,有的電線桿是用木棒拼接而成。
生産生活受影響,安全隱患極突出
由於昂貴的電價,許多農民在生活生産時不敢用電,有的連做飯喂豬都是摸黑進行。孔目村70多歲的五保戶周長炯家裏通了電,卻只用煤油燈,平時也不用抽水機,生活用水都是親手提。
不穩定的電壓還給農民生産造成巨大損失。刁忠福去年開始承包魚塘創業,今年7月,魚塘增氧機突然不能正常運轉,1400斤草魚全部“翻塘”死亡,血本無歸。農民遊才明的9畝魚塘,同樣因為增氧機不運轉,兩次“翻塘”,損失3萬多元。王其倫説,電壓不穩使生産糧食的成本也提高了,由於打米機只能夜裏開,雇人時要付夜班費,每打一斤穀子要多幾分錢成本。
除電費高外,電壓也不穩定,農民的家用電器經常無法正常工作。孔目村負責收電費的周正前説,電壓理應為220伏,實際經常只有100多伏,在用電高峰期,電燈甚至沒有煤油燈亮,開燈時只有“一根紅線”。孔目村5社農民刁忠福説,電視電扇等要在晚上11點後才能使用,在用電高峰期,彩色電視機往往只能顯示黑白圖像,有時甚至只顯示雪花點,電風扇要先用手“啟動”才能轉。農民羅澤民花600多元買了個洗衣機,卻因電壓低無法運轉,只能送給已享受農網改造的親家,有的村民甚至把閒置的洗衣機用來裝米。
因為電力設施陳舊,安全隱患突出,近年來初步統計李市鎮已發生人和牲畜觸電死亡事故10起以上。
電企“打架”,農民遭殃
記者調查了解到,江津區自2001年以來開始啟動農村電網改造,而李市鎮部分村莊一直無法農改的原因,在於重慶市電力公司和江津農村小水電企業--陽石電力公司不能達成供區移交條件。
一直以來,為李市鎮這一“高價電”片區供電的都是農村小水電公司--陽石電力公司。該公司係一家股份制企業,由85名股東持股,而重慶市唯一的農網改造承貸主體是重慶市電力公司。要對李世鎮進行農網改造,必須由重慶市電力公司接收陽石電力公司的供區後進行。
對於供區移交,陽石電力公司提出了補償要求。經理袁真平表示,陽石電力公司目前每度電的銷售利潤約為3角錢,每年利潤約為150萬元,一旦將供區移交,只能把電賣給電網,每度電的利潤只有幾分錢,損失巨大。而且員工還面臨安置和生計難題,必須得到合理賠償,總額應該不少於數百萬元。重慶市電力公司對此不接受。江津供電公司副總經理龍小平向記者表示,即便是補償,也只能在扣除設備折舊費等費用後給予一定補償。過去接收江津一些小水電企業的供區時,最多只補償了十幾萬元,少的才補償幾萬元。
為儘快促成李市鎮農網改造,江津區政府提出了“部分移交”的方案,即陽石電力公司只移交90%的供區,保留佔10%的已自行農網改造的供區,而江津供電公司要求必須整體移交,然後才能進行農網改造。龍小平説:“肥肉自己留著,只給我們骨頭,這所謂90%的供區光農網改造就要上千萬元。”
雙方為此久拖不決,互相指責。陽石電力公司指責重慶市電力公司作為國有企業,只顧自身利益,不願承擔農網改造的社會責任。他們還表示有的國有電力企業靠“第三産業”賺錢已成公開的秘密,例如開設下屬企業承攬電力工程,再轉包出去,從中直接抽取30%至40%的利潤。
重慶市電力公司和江津供電公司則認為,陽石電力公司由於經營效益好,不願移交供區,即便是部分移交的方案,也是“只交骨頭不交肉”,且陽石電力公司經營所得存在不當得利,電價中有多項基金和附加是要上繳當地政府和國家的,該企業卻並未上繳,不當得利流入私人腰包。此外,陽石電力公司實行總表收費,不抄表到戶,把線損電費和安全風險轉嫁給了村社,損害了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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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