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保局昨天公佈了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黃標車淘汰政策銜接實施細則,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與北京黃標車淘汰補貼政策執行時間重疊,凡符合上述兩項政策要求的,可選擇其中一項申領補貼。已領取黃標車淘汰補貼的車主如符合以舊換新政策,可從24日(下週一)起領取補貼差額。
>>辦理地點日期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下周可申辦
汽車以舊換新申領補貼的辦理地點,仍在各區縣行政辦事大廳黃標車淘汰補助資金聯合服務窗口,車主持相關材料到車輛註冊地點所在區縣黃標車淘汰補助資金聯合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申請辦理日期為2009年8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
>>補貼實施時間
已淘汰黃標車可就高領取補貼
黃標車淘汰補貼政策,執行時間為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執行時間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其中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與本市黃標車淘汰補貼政策執行時間重疊,凡符合上述兩項政策要求的,可選擇其中一項申領補貼。
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期間,已按
黃標車淘汰政策領取補貼資金的車主,凡符合以舊換新政策的,可就高申領本市黃標車淘汰補貼與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差額部分。符合黃標車淘汰鼓勵政策但未領取補助,且符合以舊換新政策規定條件的,可選擇一項全額領取補貼資金。
差額補貼表顯示,此項政策與車型和車齡有較大關係,兩類補貼最大差額可達5500元,最小的也有1000元,但普遍在3000至4000元之間。
>>辦理手續
2009年8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車主可持《北京市實施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領差額資金申請表》、《提前報廢黃標車補貼資金審批表》、新車購車發票原件及複印件、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購置稅
完稅憑證及複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如代辦還需提交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等材料,到所在區縣黃標車淘汰聯合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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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