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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收費 一對多成基金新盈利點

 

CCTV.com  2009年08月10日 16: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央視網綜合  

  基金公司又一個新的盈利來源被激活。8月7日,證監會發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個客戶資産管理合同內容與格式準則》,規定基金“一對多”業務將採取既收取管理費、託管費,又收取業績報酬的雙重收費方式。該準則將於8月18日正式實施。

  不過,由於基金“一對多”模式類似于陽光私募,必將搶佔部分私募的市場份額。同時,市場擔憂一對多開閘後,對基金經理將有更大吸引力,或造成本就短缺的明星基金經理流向專戶理財。

  30余家基金公司角逐一對多

  根據準則規定,基金一對多業務的合同必須明確資産委託人了解相關權利、義務,願意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資産管理人保證已經了解資産委託人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對資産委託人的財務狀況進行了充分評估。

  參與基金一對多業務的投資者,初始銷售期間的認購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同時在資産管理計劃期間,投資者的參與金額也不得少於100萬元。

  如果參與金額超過100萬元者,可以在資産管理計劃開放日選擇退出部分投資金額。該計劃每年至多開放一次,每次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如果在非開放日希望退出,投資者需要繳納給基金公司不低於退出金額2%的違約金。

  準則將於8月18日正式實施。目前獲得一對多專戶理財資格的基金公司已有30多家,每家基金都在積極備戰一對多業務。比如國泰基金已經成立了財富管理中心,並配備9位專職的投資經理。交銀施羅德基金更準備在第一時間上報産品申請材料,力爭“一對多”專戶理財的首單。

  雙重收費成基金新利潤點

  基金公司如此積極備戰專戶理財並非沒有理由。根據規定,基金“一對多”資産管理計劃的管理費率、託管費率不得低於同類型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的60%。同時,資産管理人可以根據資産管理計劃的管理情況提取適當的業績報酬。在一個委託投資期間內,業績報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於利潤的20%。

  這打破了公募基金此前只能收取管理費、託管費的情況,向目前的私募基金靠攏。“基金也需要營銷,他們也不希望只有一堆散戶在投資,也希望找幾個大戶。此前由於一對多沒有開閘,也不能夠提取業績報酬,現在做這些的條件已經有了。”民族證券分析師劉佳章表示。

  他表示,這將成為基金新的盈利點。私募基金經理吳國平也表示,這將大大提升公募基金的盈利,同時提高基金經理的收入。“以後公募基金經理投奔私募的情況,應該會大大減少了。”

  吞噬私募高端理財份額

  吳國平甚至認為,從目前的條款來看,公募基金比私募基金有更多優勢。“公募基金一對多和私募基金的模式類似,很多規定甚至更為寬鬆。根據規定,基金資産管理計劃不低於2人,每人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就可以了。也就是説,只要幾百萬元就可以成立一個集合計劃,這更類似于個人的高端理財。而陽光私募一般都是千萬元以上,有集合理財的性質。”

  他認為,公募基金一對多業務的開閘,必將吞噬一部分私募基金的市場份額。不過,最終如何還是需要業績説話。

  對基金公司本身而言,軟肋也很明顯,最大的軟肋就是人才的缺乏。分析人士指出,國內的基金管理者很多是“海歸”派,他們的操作方式目前並沒有經過市場長期磨練。同時,一對多理財由於可以提取業績報酬,必然將比公募基金更為吸引基金中的管理者,這也將帶來部分公募基金的人才流失。

  “基金經理的缺失有目共睹,市場必將産生擔憂,各家公司會不會把主力的投資經理放到一對多專戶理財上,造成普通基金中的人才流失。我認為,這需要看一對多的規模,哪一個能夠給基金公司更大的利潤,那麼基金中的精兵強將必然將聚集於此。”劉佳章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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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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