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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千億公積金"管家"過半來自政府機關引質疑

 

CCTV.com  2009年06月20日 20: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南方日報  

  18日報道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年管理費中預算近兩千萬元裝修業務用房,有媒體則爆出四年前國家審計署對廣州公積金中心審計出了違規存放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昨日(18日)有網友在網上公佈了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成員,這些公積金“管家”超半數來自政府機關。

  數據顯示,2008年底廣州市公積金繳存總額達到約1000億元,貸款餘額200多億元。現行的監管模式和制度能否管好這樣一大筆錢?誰為廣州千億住房公積金當好“管家”?這些問題再次引發關注。

  網友人肉搜索公積金管委會名單

  昨日,有網友開始人肉搜索,天涯網友“濱江東”隨後將一份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屆委員名單在天涯社區公佈,並且還分門別類公開了這些委員的工作單位和具體職務。

  在這份來源廣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的名單裏,總共有26名委員,有廣州市政府的副市長,有來自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財政局、人事局、審計局、工商局、經貿委、市政府法制辦的相關領導,這些來自政府機關部門的委員就足足有14人,超過總人數的一半。再加上來自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暨大的兩位委員,在本應佔1/3的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一項,共有16人。這些委員在2007年11月14日經廣州市政府聘任,任期5年。

  記者還發現,單位代表和職工代表裏,多數都是來自大型國企,包括廣州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市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廣州造紙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的負責人和代表。

  讓普通老百姓當公積金“管家”

  “管委會委員不能一邊倒都是‘官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房地産專業委員會委員周玉忠説,從目前情況看,公積金繳存者在公積金決策機構發揮的作用太有限,而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決策機構則過於“神秘”,跟老百姓打的交道太少。“管委會怎麼運作,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大家都不知道。”

  廣州市人大代表、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主任田子軍説,公積金管委會應該有政府官員的參與,因為他們是審查和做決策的主體。但是,從科學管理、民主管理來看,應該有更多的非政府官員參與其中,但是如何選舉這些人、具體的程序如何,確實是一個問題。田子軍説,進入管委會的人不需要有太多的專業知識,因為專業的問題是由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執行機構來進行的,管委會只負責監督、監管,因此普通老百姓也可以參與其中,只要他們能與管委會的職能、設立目標相稱。

  四年前審計查出“私設小金庫”

  昨日,有媒體爆出四年前國家審計署對廣州公積金中心審計出了違規存放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根據《廣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徵求意見稿)》,廣州公積金中心及從化辦事處(原從化房改辦)私設“小金庫”226.33萬元,用於發放職工補貼、支付接待費用及部分人員出國等,部分資金無合法有效票據證明資金使用用途,資金去向不明。

  上述報告還顯示,2006年,廣州公積金中心曾會同經辦銀行對廣州22萬已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人員的公積金提取資格進行全面排查發現,2003年10月至2006年5月,廣州共有4775人涉嫌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高達2億元。

  審計抽查還發現,部分職工弄虛作假套取住房公積金主要採取兩種方式:

  一是通過仲介造假套取住房公積金。一些仲介機構或個人駐守在經辦銀行門口或通過“熟人”介紹等方式招攬“生意”,偽造政府部門印章,製造虛假購房發票和合同等資料,幫助職工套取住房公積金並賺取數百至數千元不等的費用。

  二是單位或個人自行造假套取住房公積金。如廣州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19名職工通過偽造房地産銷售發票和購房合同等資料的複印件套取公積金,51.74萬元公積金被套取。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夏衛兵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廣州公積金中心接受了審計署的整改建議,已經獲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

  對此,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説,按照審計相關條例,此類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審計報告應該向老百姓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同時,相關部門到底如何整改,整改情況如何,也應該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學者觀點

  公積金監管框架較脆弱

  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在《廣州市2005年度住房公積金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徵求意見稿)》中指出,廣州公積金監管機制不健全、不到位,不能有效防止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尤其是以同級監督為主題的監督體制不能從制度上完全防止擠佔、挪用住房公積金等現象的發生。”

  據了解,現行公積金監管體制概括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部門監督。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研究》課題主持者汪利娜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的監管框架比較脆弱,審計、建設部、央行、銀監會等上級部門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社會公積金所有人監督太難。住房公積金中心作為隸屬於當地政府的行政機構,同級財政對其進行的監督僅僅停留在人頭費和管理費用上,對於整個資金往來缺乏監管,由此造成了各種問題。

  她還指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決策機構,其人員構成是三多:“政府官員多、兼職的多、非專業的多”。同時,也往往缺乏熟知公積金運作流程和精通公積金管理的專業人士,因此,管委會決策常常流於形式。

  “此次廣州住房公積金爆出的問題,只是老故事演繹出的新問題。”汪利娜建議,人大應該對此加強監督立法,加快對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改制。(記者鄭佳欣 實習生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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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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