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據《北京晚報》報道,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政府將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17日,教育部下發《國家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公告》,20條新舉措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新舉措主要有: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退役後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為到中小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方面的服務;
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並享受國家相關扶持政策;
登記失業並自主創業的,如自籌資金不足,可申請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靈活就業並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免收招聘報名費和體檢費;
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由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就業服務並組織就業見習和職業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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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