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民用航空局發出通知,決定相應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準。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12月19日《發改委》)。但筆者認為,目前的航空燃油附加費需要的不是降低標準,而是徹底取消。
説起民航方面的燃油費,不久前,旅加學者陶短房撰文介紹説,加拿大航空公司在9月18日取消了一項令人厭惡的規定──對每位旅客第二件托運行李加收25加元附加費。公司方認為,當初收費是因為今年夏季油價飆升,如今油價下跌了,取消燃油附加費也就順理成章。
但消費者卻認為加航做得遠遠不夠,因為加航最大的競爭對手WESTJET航空公司不但壓根兒就沒收過行李附加費,還在加航採取減費行動時,把燃油附加費也給免了,其他幾家航空公司也採取了類似做法。不僅航空公司,渡輪公司也緊隨其後,取消了燃油附加費。道理很明白:油價上升,附加費增加;油價下跌,附加費減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現在,既然國內航空煤油一次性降價接近三分之一了,還有什麼理由繼續收取燃油附加費呢?
飛機票基本上是市場化了的,就算是航油價格不斷上漲,航空公司也可調整機票價格將成本轉移給乘客。而航空公司之所以看上燃油附加費,主要原因在於國家規定哪家航空公司都得收,這就不涉及競爭問題了。這還不耽誤自己用機票大幅度打折的方式來吸引眼球。多好!
眼下,國內航空煤油大幅降價,收取航空燃油附加費的前提已經不復存在,這航空燃油附加費,是不是應該徹底取消呢? (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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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