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財政部公佈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並表示該條例將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執行。記者注意到,根據公佈的稅率表,備受關注的無鉛汽油消費稅仍然維持在每升0.2元的標準。專家表示,這意味此前所謂燃油稅與消費稅將合併徵收的傳言“不攻自破”。
財政部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已經2008年11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並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也與增值稅條例銜接,將納稅申報期限從10日延長至15日,對消費稅的納稅地點等規定進行了調整。
記者從公佈的稅率來看,在備受關注的成品油部分,仍然維持了含鉛汽油每升0.28元,無鉛汽油每升0.2元,柴油和航空煤油每升0.1元的稅率。胡怡健也指出,修訂後的條例沒有在具體稅率方面做出調整。
不過,該份條例的出臺,還是很快引起了市場關注。此前,輿論曾一度猜測,呼之欲出的燃油稅有可能與消費稅同步徵收。但昨天“新版”消費稅條例中,成品油一項並未加入任何燃油稅的內容。因此,胡怡健指出,這説明燃油稅不會和消費稅一起開徵。
雖然燃油稅徵收方案尚未公佈,輿論對其將於12月1日實施的預期愈發濃厚。受此影響,目前華東地區柴油批發價已成上漲趨勢,出現了短期“炒作”現象。
記者從東方油氣網了解到,上周上海地區柴油批發價還在每噸5400元左右。可截止到昨天上午,該價格已飆升到6000元。最明顯的是江蘇地區,上週二柴油批發價還在每噸5400元,至上週五已飆升到每噸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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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