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對普通公眾謎一般的部門預算有望逐漸公開,以增強預算透明度。近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報告時建議,積極推進部門預算向社會公開,進一步提高預算透明度。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審計署關於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審計報告出爐了。一如以往,被審查的機構和部門都難逃“糊塗賬”。政府部門方面虛報賬目、挪用、閒置資金等比比皆是,金融機構也普遍存在應急貸款被挪用,辦理虛假個人按揭貸款的情況。引人注意的是,在49個部門中,100%執行審計決定的只有5個部門。
且不説其他的44個部門是如何對審計所發現的問題輕描淡寫甚至置之不理,單説這5個表現好的部門,充其量也只是完全執行了以前年度審計所發現的問題。然而這絲毫不影響他們在2007年度的審計報告中再次被點名,5個部門全部都有違規問題存在。“有錯就改、改了再犯”,相比那些“知錯不改”的似乎要好那麼一點點,那究其本質上,仍然沒有什麼根本性的變化。
為什麼會造成這種局面?表面上看與審計署的權力範圍有關。誰都知道,審計署只有審計權,沒有問責權,何況審計部門只是與審計對象同級別的政府部門,這些都決定了審計署只能發現問題,而無法解決問題。也正是基於此,這些政府部門才敢於一錯再錯,一犯再犯,大不了被點點名而已,反正挪用的“好處”落腰包了,也沒人讓其吐出來。更重要的是,挪用的好處大多是以部門的名義,美其名曰是為整個部門謀利益,這樣就顯得冠冕堂皇了。因而,拿違規款來建大樓,虛報賬目搞部門福利,就成了每年審計報告中的“例牌菜”。
其實在這背後,是我們權力監督的不完善,具體説就是財政預算的不規範,導致這些部門的錢怎麼用、花在哪都是自己説了算,即使審計署查出來了,給個面子就改正一下,否則完全可以不聞不問。
問題的癥結如何解決?給審計署更大的權力,讓其具有高於其他政府部門的監督執行權?聽起來可行,實際上於事無補。升級的審計署也不一定就能解決;讓審計署直接向人大負責,審計完了就將審計結果上報人大?細想也是多此一舉。
當然,如果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能跟得上,審計決定還是可以得到執行的。在這方面,國家有關房地産的調控可以給出一些啟示,那就是打“組合拳”。當初針對高房價,有關部門也是想了不少對策,但成效不大。最後由建設部、發改委、國土部等9部委聯手,推出一系列調控組合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理,審計署做的是技術性工作,是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那麼接下來的處理、執行工作可以交由其他相應部門,違法犯罪案件就交由司法部門處置,違紀的可以交由紀監部門處理,以此形成一套組合審計效應;抑或把現行的事後審計變為事前審計、過程審計,如此審計工作量無疑十分巨大,那麼就可以讓人大充分參與進來,無論是預算監督,還是權力監督,就會變得更及時、到位。
審計署能審計出這麼多問題,它已經盡職盡責了。既然審計署能恪盡職守,那麼其他部門為何就不能和其一樣,一起行動,讓審計這個“無牙老虎”武裝起來,咬動部門利益這塊大蛋糕呢?(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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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